我想离婚,我老婆拿我的好多钱不给我,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但在看了你的问题后,还是忍不住要说,趁早散伙,别再受这窝囊气。如果结婚时老婆跟你要的十几万元钱,不是作为彩礼拿走的,只是把原来是你妈妈的名字改成了她的名字,那么只要这笔钱还在,还没有被你老婆转移给她的家人,就应该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的9个月中从你手中要走的所有钱,同样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分割。且即使钱是当时你老婆作为嫁给你的先决条件 而以彩礼或类似彩礼的形式要去的,已经导致你及父母生活困难,举步为艰,你同样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返还。基于你老婆已经在撒赖,扬言向你索要所谓损失费,虽然她的要求很难被人民法院支持,但这已经在向你传达信息,她将百般刁难,会使出浑身解数来对付你,包括转移财产等。因此,建议你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申请对掌握在老婆手中的十几万钱财申请财产保全(由于要缴数额较大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因此一定要清晰掌握以你老婆名义存在银行的钱一共有多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跟这种人似乎没的协商可言,只有通过诉讼,才有可能或多或少地为自己争得些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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