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税自查是指发现补税金额与实际补税金额不一致。常见的补充税自查如下:
一是纳税人通过自查程序发现纳税申报期内纳税错误,并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补充纳税申报和纳税。
二是通过自查程序发现已过纳税申报期的纳税项目存在差错,补充纳税申报和滞纳金。
自查补税:
1、不真实的商务活动
税务局将通过大数据平台、区域同业经营状况对比、电表检查等方式,对企业是否真实反映全部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表外经营。
2、成本不是真实的
企业采用成本收入匹配公式,部分收入是小利润或平销售,与实际利润不匹配,小惠提醒:收入成本匹配,非特殊情况小利润、平销售、低毛利或“倒挂”将纳入评估重点。
3、扣除凭证不符合规定
如果有大量的借据在扣除证书的企业,有大量的假发票,有大量的有关个人消费发票,有大量的凭证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所以一旦发现,税务机关将检查你的账户的真实性,甚至处罚。
4、纳税未按要求调整
真正损失企业还应要求调整纳税,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根据会计制度会计,然后在一年一度的最终沉降,税收调整项,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调整或调整并不完整,那么你是包括在评估重点。
5、关联方交易不遵循独立交易的原则
如果企业有一个免税的公司,一个应税的公司,独立核算的成本,导致大量的应税公司亏损,那么可能会有大的问题。
上述行为的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尽快补充申报,不能抱侥幸心理,一旦税务机关积极干预,就会失去机会,检查填写报告,同时加入“黑名单”和滞纳金。
扩展资料:
自查补税也有不用交滞纳金的几种情形:
1、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超过追征期。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也就是说,超过了3年或5年的追征期,不但不用缴纳滞纳金,税款也不用征收呢~
3、应扣未扣税款。行政机关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4、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对某一特定纳税事项,由于税收政策的调整,年度申报补税时不应加收滞纳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