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调查移交看守所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省纪委调查移交看守所是构成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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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省纪委调查移交看守所,是经过查证可能已经涉嫌犯罪,就有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时已经办理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手续,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
省纪委调查不会移交看守所,对涉嫌犯罪的人会移交给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会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之后会关进看守所。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 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5
  省纪委调查不会移交看守所,对涉嫌犯罪的会移交给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会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之后会关进看守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0-01
原来是省纪委调查,经过查证可能已经涉嫌犯罪,就有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时已经办理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手续,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0-01
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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