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给别人,当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我想收回房子,但合同还未到期,请问怎么样才能合法收回呢

房子出租给别人,当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我想收回房子,但合同还未到期,请问怎么样才能合法地解除合同收回房子呢?据说只要付给承租人2个月月租费就行了,是吗,请高手帮我回答,谢谢

提前跟客户打个招呼,说你这房子要卖或者是自己用了。让他满月后搬走(不满月的话你就把当月剩下的房租按天计算退给她。其他已经收过的整月房租也得退完。
违约金的话按合同中的约定来办才是合法的,看你们合同中怎么约定的了,基本都是赔偿租户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加上他给你的押金,应该给她2个月的).
走之前把水电煤气、网费、有线电视、座机,等费用结清,人家已经交过但是还没用完的你得把钱给人补齐了。
态度不要太恶劣,基本都愿意搬的,如果你有钱的话多给千儿八百的赔给她也没什么,让人家搬得也不会觉得委屈。毕竟山不转水转,多交朋友少树敌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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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5
与承租人商量,协议解除合同。承租方可能会需要些赔偿。否则,承租方有权使用,可拒绝搬出。
第2个回答  2010-10-04
首先跟住户打招呼,说一下房子不能租了,和住户协商,给他们一个月的找房时间,如果客户同意,就过一个月在收房子,如果不同意,那就按照合同上面的违约情况办,合同写多少就是多少,不过一般应该是1个月的违约金。

易发布购房专家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10-10-18
你还是 具体说一下 房屋合同的内容 以便我知道才能 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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