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机构是什么意思

法人机构是什么意思

法人机构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等。法人机构也叫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我国法律规定,各级工商、民政、编制等部门是单位审批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单位一经上述部门批准,就具有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与其他单位进行交往的各种法律权力,因而社会经济中的许多法津规定都以它们作为规范对象。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如下:
1、法人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没有法人单位控制和管理的产业活动单位。
2、法人单位只位于一个场所并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产业法人本身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
3、法人单位从事多种经济活动,或者位于多个地点,称为多产业法人。多产业法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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