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均为内地人,但是小孩是在香港出生,现在想申请探亲签注去香港,已经咨询过当地出入境办事处,说是要提供小孩在香港的居住证明才能获批证件。不知公安局所要求的在港居住证明是何定义?要提供多长的在港居住证明?还是有其他办法或者当时小孩的证件显示在香港境内就可以?听说好像是可以这样,在申请证件的时候让小孩过一下关就可以,以显示在香港境内就行了。不知道这样是否行得通?望有经验的高人帮我解答,万分感谢。
1、首次申办或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要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然后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以及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配偶是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各省又有细则:
新疆按照 《新人发字[2001]2号》规定,婚后探亲假三年一趟,比国家规定少一年。其它还包括职工在退休前可享受一次探望自己的子女、兄弟姐妹等其它地方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