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翻建不给审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危房翻建不给审批的解决方法如下:
1、确保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确保房屋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如果房屋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需获得规划部门出具的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4、如果房屋位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需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
危房翻建的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交翻建申请:需要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翻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房屋权属证明、危房鉴定报告等材料;
2、部门审核: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现场勘查:通常会有专业人员对危房进行现场勘查,评估房屋的实际状况;
4、审批决定: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相关法规政策,部门会做出是否批准翻建的决定;
5、领取审批文件:如果审批通过,申请人需要领取相关的审批文件,如翻建许可证等;
6、施工与验收:按照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翻建施工,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可以办理相关的房屋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解决危房翻建审批问题的关键在于:确保具备当地农业户籍和房产所有权,房屋被纳入农村危房统计名册,以及根据房屋位置在城镇规划范围内外,分别获取规划部门的改建意见和《规划许可证》或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面积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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