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
1、年限平均法:
(1)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2)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4)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例1: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000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该厂房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2%)/20=4.9%。
月折旧率=4.9%/12=0.41%。
月折旧额=5000000×0.41%=20500(元)。
2、工作量法:
(1)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2)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2:某企业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000公里,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5%,本月行驶4000公里。该辆汽车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600000×(1-5%)/500000=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4000×1.14=4560(元)本例采用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年数总和法:
(1)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2)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3)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4)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