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救济金可以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领失业救济金可以交社保。
具体如下:
1、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原则上也是可以交社保的,但是如果按照灵活职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话,意味着并没有失业,那么失业金也就不会继续发放;
3、找到工作之后可以补缴领取失业金之前的断缴月份的社保,但是社保补缴除了限定单位可补缴以外,个人不能补,还有领取失业金期间也不能补缴。
自己缴纳社保的方法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外,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寻找工作并参与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等活动,以便尽快重新就业。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之前,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申请程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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