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津贴单位能看到医院病历吗

如题所述

不能。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提供的病历和其他资料,只有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或经过授权的有关部门才能查看。其他单位或个人是无法查看的。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住院病历怎么查询
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查询复印就可以。
1、如果出院时间长达几年,建议先联系一下医院再去,因为很多医院常年不用的档案会归档到其他地址保存。如果往来医院不方便,一般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也可以登录个人病历档案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录医院官方网站点击个人病历查询,提交查询申请待审批同意后就可以查询了。系统能够按照病人的编号、病房的标号以及主治医生的工作编号进行查询分别显示相关信息。并且可以保留大量的病人病历信息、档案信息、化验资料等系统能够按照病人的编号、病房的标号以及主治医生的工作编号进行查询分别显示相关信息。并且可以保留大量的病人病历信息、档案信息、化验资料等。需要首先登录医院官方网站点击个人病历查询,提交查询申请待审批同意后就可以查询了。
3、办理出院时,可以询问医院工作人员,经过大致的了解之后,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住院期间的资料到医院的医务科去申请,医务科同意后可以去病案室调取病历。医院病历保存年限分为两种,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年限是十五年,住院病历保存年限是三十年。
4、医疗机构应当在申请人在场的前提下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且经申请人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印记,以证明复本与原件相符。至于患者行使该项权利的期限,并不限于医患关系的存续期间。即使医患关系已经结束,患者仍然有权向医疗机构要求查阅之前的病历资料。
综上所述,办理生育津贴单位不能看到医院病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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