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辞退员工应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公司强行辞退员工的处理方法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
1、申请及举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案件受理。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给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给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用人单位,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调查取证。在用人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不过即便用人单位未提交答辩书的,也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此间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认证。
4、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仲裁一方会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若调解达成协议则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签字加盖确认;若调解失败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即让仲裁庭再行仲裁。
5、裁决与执行。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成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裁决责任,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需要向劳动者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要注意,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同,此时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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