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如题所述

  在日常的房屋租赁关系中,一般有两方,一方为承租方,另一方为出租人,双方都应该了解自己的在租赁时候所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以及各种问题出现。那么,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尽到的合同义务有:
  1.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
  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
  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
  律师补充: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下:
  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
  4、诉讼,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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