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中,**旅游发展指标**包括:
总收入比例: 旅游业总收入占比达到20%以上的城市有20个。
法规体系
有完整的旅游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
与国家旅游统计管理办法同步,与统计部门联合发布数据。
**旅游标准化与管理**:
**精神文明建设**: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荣誉的显著成果。
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旅游活动成效显著,各级表彰和称号众多。
**生态环境**:
城市生态自然环境指标良好,如绿化覆盖率、垃圾处理、噪声控制和空气质量达标。
**旅游设施和服务**: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广泛分布,提供服务。
公共设施完善,如电话亭、餐饮场所等满足国际标准。
夜景与活动丰富,包括霓虹装饰街区、游览点和晚间项目接待等。
**教育培训与交通**:
有职业学校和旅游专业院校。
交通便利,包括机场、火车站、码头和规范的市内交通服务。
**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
有规划的旅游资源开发,包括A级景区管理和特色。
星级饭店和住宿设施出租率达标。
旅行社经营规范,餐饮严格执行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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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须依据《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由国家旅游局验收组对创优城市检查验收,并达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的要求。我国自1998年开始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来,分9批339多座城市通过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