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指控郭敬明的著作《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她的作品《圈里圈外》。法院对此进行了审理,认定《梦》书中的人物关系描述,与《圈》中的独创内容存在雷同,导致两篇文章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郭敬明对此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拒绝了郭敬明的上诉请求。判决郭敬明和相关出版方需向庄羽支付20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春风文艺出版社和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命令停止出版和销售《梦》一书。此外,法院还要求郭敬明和出版社在《中国青年报》上进行公开道歉,以示对抄袭行为的纠正。为了对郭敬明的行为进行惩戒,判决他还需支付庄羽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这一系列判决在版权保护的法律层面上,对抄袭行为给予了明确的否定和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