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要分情况,有些情况可以,有些情况不可以。
可以在合同签署地法院起诉的情况为,合同约定了争议管辖法院为合同签署地法院,且该约定不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果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原则上在合同履行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通常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除非:1、合同双方约定了合同签署地的法院管辖;2、合同签署地就是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否则,另一方是不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的。
当然,如果起诉一方成功立案,而对方没有提出管辖异议的,那合同签署地法院就可以处理该案,但是,这样的案件要成功立案,是需要做做法院的“工作”的,而且对方只要提出异议,通常难有效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1-26
双方签订合同但合同都在一方那里,如果合同丢了不算是违法。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签订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且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丢失属于证明合同关系的证据消失,合同关系还是存在的。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合同的存在,另一方也无法证明曾签订合同的,则无法认定该合同关系存在。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并自愿签署的,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时,合同即成立,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力与合同具有多少份、当事人一方是不是持有或遗失合同没有任何的关系,一方当事人遗失合同的,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有复印件或扫描件也可以。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4个回答 2007-01-21
民事诉讼法第25条有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
合同双方可以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