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离职一年内,都能依此条法律,向劳动仲裁部门发起劳动仲裁,要企业补齐拖欠的工资。这里要注意,申请仲裁的有效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