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
1、公务员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是不一样的
2、公务员的工资级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22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24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270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具体办法是: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
扩展资料
工资构成
2006年,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原有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原有的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薪资误解
每到公务员调整工资,舆论总是一片喧哗。不例外——四川、内蒙古、吉林等多地2016年又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的消息一出,很多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公务员2016年又要涨工资了。如今,在这些地区人力资源部门官网上均已无法找到有关工资调整的信息。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些部门或是迫于压力将相关内容撤下了。
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不一样,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样所以工资也不一样,发达地区会高一些。一般定级时的工资的70—80%左右。
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中国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扩展资料
《公务员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是对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般规定。所谓“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工资的构成、公务员工资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如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相结合工资的计算,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等是全国统一的。当然,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各地发展极其不平衡,因此各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但这主要体现在地区附加津贴和一些补贴上。“职务和级别相结合”主要表现在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随公务员的职务的晋升和级别的提高而提高。机关系统有较大的层级性特点,不同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给予不同的工资待遇,这是各国的通例。
参考资料:网页链接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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