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旦签过合同,离职时到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是必须要用到离职证明的。所以,所谓的保证书,你可以建议你的原总监(如果他愿意配合的话)说明你曾经在原单位实习过,并适当给你正面肯定一下工作表现。这样的话,新单位也得到确认材料了,原单位也不会因此沾惹什么麻烦(很多地方实习是可以不签合同,不上保险的,但如果是正式工作就必须签合同,上保险)。如果你的这位总监不配合或者原单位根本就不给盖章,那你就干脆当没有过这份工作得了。总之,为了你的这份新工作,你必须要从原单位的角度出发,减少他们的麻烦,才能顺利得到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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