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8
民事纠纷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该要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其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范围内,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等进行的调解。我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关于行政调解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7月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为有效化解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人民法院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进行调解、裁决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处理。调解、裁决或者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理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依法对民事纠纷进行调处后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或者作出的其他不属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