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户口孩子的学籍怎么办?

我08年为了给孩子上学在县城买了个户口,用这个户口买了房子。14年因学校要求必须本地户口就迁到了地区。现在听说双重户口必须注销一个,我想注销买的这个户口,可孩子高中了,注销户口孩子的学籍怎么办?

1、应根据孩子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在重新申报户口后,向其学籍所在地的学校提出更改学籍信息的申请:

2、当事人应咨询班主任或者校方的负责人,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给学校教务处学籍员审核;

3、然后学籍员老师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向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发起更正相关信息的申请;

4、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管理部门变更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更改信息申请书;若属更改身份证编码的,应出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具体咨询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

扩展资料:

从2009年,教育部就已经开始关注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的问题,2010年的时候开始在全国部署,要求全国的中小学生所有的学校能够为孩子们建立一个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到了2013年,全国初步建成管理系统。

如果今后有这样一个学籍系统的时候,像刚才提到一个人就有一个学籍号,这个还会学籍跟着每一个学生,如果他转学这个学籍号也会跟着走。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建成投用,届时每名中小学生都将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该系统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学生进行全国统一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对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全国中小学学生(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模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模块、校车管理模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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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9

1、应根据孩子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在重新申报户口后,向其学籍所在地的学校提出更改学籍信息的申请:

2、当事人应咨询班主任或者校方的负责人,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给学校教务处学籍员审核;

3、然后学籍员老师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向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发起更正相关信息的申请;

4、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管理部门变更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更改信息申请书;若属更改身份证编码的,应出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具体咨询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学籍管理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进行考核、记载、控制和处理的活动。是教务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一般包括:入学注册,成绩考核,对升级、留级、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的处理,鉴定,考勤,纪律教育,奖励、处分。

以及对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查等。目的在于督促管理学生,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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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3

应根据孩子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在重新申报户口后,向其学籍所在地的学校提出更改学籍信息的申请:

申请流程:

1、当事人应咨询班主任或者校方的负责人,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给学校教务处学籍员审核;

2、然后学籍员老师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向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发起更正相关信息的申请;

3、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管理部门变更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更改信息申请书;若属更改身份证编码的,应出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具体咨询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

扩展资料:

户口注销的一般原因: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

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006]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 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2008]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注销户口通常是由于重户引起的,必须强制注销,注销后学籍也要做相应的修改。

办理方法:
本人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身份证上的名字确实属实,带着证明到学校学籍档案室进行修改。
第4个回答  2019-05-06
我想问问我孩子户口重复,有学籍的户口已经被公安系统注销,我们有公安系统出的证明,学校不给变更,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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