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法人为同一个人,故意拖欠工资,或者不优先发放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法人为同一个人,故意拖欠工资,或者不优先发放工人工资,给工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用人单位应依法按约定每月固定日期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1、《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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