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质是什么,其客观存在应该如何理解

现在人们制造的计算机,虽然有很高的计算速度,但是不具有学习模仿能力,所以能力低下,我认为人的思考能力,是不受人的主观意愿所控制的,比如,我们只能下达命令,发出信号令大脑思考某个问题,但不能控制想到的东西是什么,结果是什么,就像老板,可以发布命令进行某项工作,却不能具体操作,完全控制工作的过程.而计算机则不同,它能完全控制工作过程,但却刚好相反,无法主动下达命令.而学习模仿,主动下达命令是必须的.但是,要主动下达命令的话,必须要是生物才行.不过,生命本身到底是什么?生物的构成是很简单,但那不能解释生命的存在,大脑的神经结构可以解释人的记忆,人的思维过程,但决不能解释生物的随机行动、主观意识,下达命令的这个结构.即使造出一个相同的神经结构,相信也决不能产生学习模仿能力,主动下达命令的能力.
看了一些回答,补充一下吧.如果要从字面意义解释生命,那么对生物而言就是活着,对非生物而言,大概是具有该非生物的独特作用.以前看月姬小说里,也把物体失去其作用作为其死亡,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这么说.但是我的题目和补充出了点问题,其实要讨论的不是生命,也不是思维.如果按现有人类语言来看,活着的心脏只是具有心脏的作用而已,如果要造人工心脏,也是可以的,同样具有心脏作用.如果这就是生命的话,那生命就和非生命就无区别了.对人也一样,人的活着是指具有人的能力,可以运用大脑及肢体,植物人也可以说是活着的吧.但若没有随机行动的能力,没有主观意识的话,就像失去了灵魂,和机器无异了.其实主题说是灵魂可能还更合适吧,不过一提到这个很多人就会扯到宗教或神秘上去了.我对宗教也有研究,但它也并未给出具体解释.这里也有一个问题,灵魂是人的一个结构,还是一个力场、磁场之类的,或是某种神秘力量?把它以生命的形式进行讨论,其实是默认为结构或场,这里也只是科学的探讨而非神秘的探讨.

[color=#1b001b]本文编选自《走向计算主义——数字时代人工创造生命的哲学》(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

生命的本质

李建会

生命是什么?历史上,哲学家们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康德、恩格斯等都曾提出过自己的看法。然而,在分子生物学革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哲学家和生物学家们似乎完全忽视了这个问题。本来生物学的革命大大推进了我们对生命的理解,我们好像应当能够更准确地说出生命是什么,然而,遗憾的是,从50年代到80年代,生物学家和哲学家几乎大都避而不谈这个问题。生物学家往往感到这个问题太“哲学”,因而把它当作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另一方面,哲学家们可能感到这个问题“太科学”,因此把它主要当作一个科学问题,而不是一个哲学问题(Bedau 1996)。所以,当今一些主要生物学哲学家的生物学哲学著作,比如像罗森伯格的《生命科学的结构》,索伯的《生物学哲学》,都没有把生命的本质问题作为一个主要的问题来研究。在我国科学哲学界,生命的本质问题更是很少有人触及,多年来,主要的哲学刊物几乎没有发表过一篇关于生命本质问题的研究论文。针对这种情况,本文讨论了生命难以定义的各种原因,详细论述了定义生命的两种主要方法:实体定义方法和功能定义方法,分析一些主要生命定义的优点和问题,最后提出并论证了生命的信息定义。

一、定义生命的困难

人们之所以很少谈论生命的本质或定义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之所以难以定义生命,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关于生命的常识经验,而定义生命往往要包含所有的生命现象,其中包括大量常人不熟悉的生命和处于极限状态下的生命。这样定义出的生命概念可能和常识观念相差甚远,甚至完全相反。我们常识的生命观念一般都与动物和植物的一般特征有关,这些特征包括生长、繁殖、自我维持、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等等。但当我们定义生命时,我们需要考虑所有类型的生命的特征,包括细菌等微小的生物,甚至还要考虑病毒、类病毒、蛋白感染素等。这些生物的特征和我们的常识观念具有非常大的差别。

其次,不同学科的人在定义生命时,往往从本学科出发,把生命的某一方面加以强调,把某一方面作为生命的本质。比如,生理学往往把能够完成诸如消化、新陈代谢、排泄、呼吸、运动、生长、发育和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的功能的系统定义为生命系统。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又往往把生命有机体看作是可传递编码在DNA和RNA中的遗传信息的系统,这些信息可以控制蛋白质的合成,而蛋白质决定着生物的主要性状。进化论往往把一个能够通过自然选择进化的系统看作是生命系统。热力学则又把生命看作是一个与它的环境交换物质和能量的开放系统。开放系统能够“吃进”负熵,使系统从无序创造出秩序,利用这些负熵保持和重建它自己的组织。不同学科的视角的不同也使人们感到生命难有统一的概念。

第三,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存在着连续性,它们之间并没有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而我们定义生命的目的又是要把它们明确地区分开来,这必然使我们关于生命的定义要么太宽,把一些非生命的现象也包括在内;要么又太窄,一些生命现象也被排除在生命之外。比如,上面不同学科关于生命的定义尽管是有意义的,但实际上,它们在逻辑上都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们或者把生物学家认为是有生命的系统当作是没有生命的,或者把非生命的系统也当作是有生命的。比如,生理学定义就会把休眠的种子、病毒、类病毒等排除在生命系统之外,因为它们并不进行新陈代谢,又把汽车等非生命的系统当作是有生命的,因为汽车也能进行新陈代谢。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的定义会把蛋白感染素(导致瘙痒病的似蛋白感染粒子)排除在生命之外。

由于这些困难,有些生物学家往往把生命的定义问题当作一个回答与不回答对生物学的发展并没有多大影响的问题(Lange 1996)。1960年的诺贝尔桂冠得主,免疫学家梅达沃(P. B. Medawar)曾经不耐烦地说,生命是什么的讨论使人感到生物学对话的低水平。生物学家往往认为我们关于生命的直觉的概念对我们研究生物学现象已经足够;没有清晰明白的生命概念,并不会对生物的结构、功能、进化过程等方面的研究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一些哲学家也因此认为对生命概念作精确的定义对生物学研究并无必要。哲学家塞尔(John Searle)就说过,“生物学家当然不需要持续不断地思考生命是什么,并且确实,大多数生物学的著作甚至不需要使用生命这个概念。然而,没有人在他健全的思想里会否认他研究的生物学现象是生命的形式(Searle 1992: 227-8)”。斯蒂尔尼(Kim Sterelny)和格里菲斯(Paul Griffiths)在他们新近出版的一本生物学哲学的著作中也曾说道,生物学家并不需要一个生命定义来帮助他们识别他们所思考的东西是什么(Sterelny and Griffiths 1999)。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生物学家和哲学家都赞同这样的观点。1958年的诺贝尔桂冠得主,遗传学家约书亚•莱德伯格(Joshua Lederberg)曾写道,“理论生物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给出一个生命的抽象定义(转引自Lange 1996: 226)。”除理论生物学家对生命概念感兴趣以外,研究生命起源的生物学家,研究地外生命的生物学家等,也都认为生命的定义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对生命的不同定义直接关系到他们工作的内容、范围和研究方向。80年代末兴起的人工生命学科更是把生命的概念问题作为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二、地球上“如吾所识的生命”

20世纪80年代末兴起的计算机与生物学交叉的前沿科学人工生命曾把地球上的生命说成是“如吾所识的生命”(life-as-we-know-it),而把其它可能的生命形式,包括在计算机中创造的数字生命称为“如其所能的生命”(life-as-it-could-be)。生命的定义不仅要涵盖已知的生命,而且要涵盖未知的或可能的生命。这里,我们将先从我们所知道的地球上的生命特征说起。地球上的生命,如果从物质组成、结构和性质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从物质组成上看,所有生物都具有基本相似的物质组成。所有生命基本上都由碳、氢、氧、氮、磷、硫、钙等元素构成。这些元素相互结合,构成氨基酸、核苷酸、葡萄糖等生命小分子;这些小分子再通过特殊的方式相互结合,形成蛋白质、核酸、多聚糖和脂类等生物大分子。这些分子成为构建生命的基本的“建设砖块”。由于重要的生物大分子都包含有碳,所以人工生命研究者又把这种“如吾所识的生命”叫做“碳基生命”。

从结构看,地球上直接表现出生命活性的生命都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是生命的基本结构单位,一切生命都离不开细胞这一生命的基本形态。尽管细胞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基本上都有着相同的结构,都是由半透性的膜包围起来的与外界具有选择性物质交换的体系。其内部构成也基本相似,都有负责生命信息存储和表达的核或核区,有执行各种生命功能的细胞器(像线粒体、内质网、质体、核糖体、高尔基体等)。细胞还是生命的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生命的各种活动,比如代谢、生长、分裂、死亡等都是建立在细胞活动的基础上的。所以,细胞是维持生命系统运转的最基本的存在形式。离开了细胞,生命活动就会停止。病毒、类病毒和蛋白感染素是生命的边缘情况。它们只有在进入宿主细胞以后才能表现出生命活动。如果没有宿主细胞,无论外界环境多么“优越”,它们也只能静静地保存在那里不表现出任何生命活动的迹象。

细胞是生命的基本单位,但细胞并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的存在是多层次的。除一些简单的生物之外,大部分生物都是由多细胞构成的。多细胞生物以组织、器官、系统等方式有序地将不同类型的细胞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有复杂的等级结构和丰富功能的生物个体。组织是由细胞分化形成的具有相同功能的细胞的集合。器官是由不同的组织通过相互级联形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结构。系统是由不同的器官通过级联形成的完成特定功能的结构。最后多种系统相互结合形成统一的有序的生物个体。由于多细胞生物是由细胞分化形成的级联结构,所以,各个部分之间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种类的多细胞生物的级联结构不同,使生命个体之间表现出差异性或多样性(陈阅增等1997:17)。历史上,由于自然选择,生物物种不断进化和发展,表现出高度歧化的发展态势和趋向。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产生了植物、动物,最后进化出了智能生物——人类。

地球上的生物与其环境之间还通过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稳定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所有生物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生态系统还和其它生态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包括所有生命以及地球底层大气空间、陆地表面、岩石圈、水圈在内的生物圈。在生物圈内,生物通过改变自己,不断地进化以适应变化的自然环境和生命环境;同时生命也通过它们的活动改变着它们的生存环境。

生命的多层次性的级联结构使我们认识到,生命是自然界中的一种高度有序的现象(陈阅增等,1997:17)。这种有序性,从微观到宏观、从过去到现在全方位地表达出来。这种有序性既是结构上的,又是功能上的;既是空间上的,又是时间上的。这种结构还使我们看到,在生命的每一层次,都有新的属性突现出来。这样,我们在研究生命现象时,既要看到各层次之间的关联性,又要看到各层规律的独立性。

从规律上看,所有生命几乎都遵循相同的基本规则:所有生命使用相同的遗传密码、遵循着相同的复制、转录和蛋白质合成机制以及相同的DNA修复机制。生命的代谢活动,包括各种主要的生命物质的生成、转化,能量的获取、利用方式等,也都有着高度的一致性。
从性质或特征上看,地球生命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首先,所有生命都处在与外界不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代谢过程中。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生命在合成自身物质的过程中储存能量,在分解物质的过程中释放能量。新陈代谢的关键的化学过程是三羧酸循环和氧化磷酸化。新陈代谢是生命存在和活动的基础。

其次,生物在代谢过程中伴随着生长、发育和衰老过程。单细胞在代谢过程中会不断地长大,而多细胞生物更是具有一个生长、发育的过程。

第三,生物具有自我复制、繁殖和变异的现象(或经由繁殖而来)。生物在复制和繁殖过程中表现出高度的遗传特性,即亲代的遗传信息和它们所决定的结构性状被高度精确地传给下一代;同时在复制和繁殖过程中,遗传信息也会发生少量的错误,也就是变异,使后代生物和前代生物又有一些差别。

第四,生物对外界刺激都能做出一定的反应,即所谓的应激反应能力。例如植物茎尖的趋光生长,生物的免疫反应,生物的自我调节的稳态性,等等,都是生物不同的应激能力的表现。
第五,生命具有进化的能力。地球上的生命大约诞生于35亿年前。从原始的单细胞生物开始,经过漫长的进化历程,各生物物种辐射发生,形成了适应各种环境条件的多种多样的生物,直至高等智能生物人类出现。

三、定义生命的两种方法

对地球上的生命的定义,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从构成生命的物质着眼,把生命看作是一类特殊的物质结构或有特殊结构的物质。另外一种是从生命的基本特征着眼,把生命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现象。前者可以叫做实体定义,后者可以叫做功能定义或操作定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结构和功能是紧密联系的一对范畴,因此,实体定义和功能定义常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差别主要在于定义中主要强调的是物质结构还是功能。强调物质结构重要的就是实体定义,强调功能重要的就是功能定义。

1.实体定义方法

实体定义目前也有两种。一种把生命定义为某种特定的大分子,包括“生命-蛋白质同一说”和“生命-核酸同一说”;一种把生命定义为特殊的物质结构,特别是细胞结构,又可称为“生命-细胞同一说”。

19世纪,恩格斯主要从大分子的角度定义生命。他说:“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本质上就在于这些蛋白体的化学组成部分的不断的自我更新(恩格斯,1970:78)。”恩格斯的这个定义是在批判杜林的生命定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杜林曾把生命定义为细胞的新陈代谢活动。恩格斯认为,高级的生物确是由简单的类型“细胞”组成的,但有低于细胞的生物,它们和高级的生物相联系,只是因为它们的基本组成部分是蛋白质,从而它们执行着蛋白质的职能——生和死。恩格斯的这个生命定义实际上是和他关于物质的运动形式的思想是统一的。恩格斯认为自然界存在五种运动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和社会运动。这五种运动形式从历史的角度看,反映了自然界演化发展的顺序,每一种后面的运动形式都是由前面的运动形式演化来的。不同的运动形式有不同的物质承担者,有不同的运动规律,高级的运动形式包含低级的运动形式。生命运动是一种高级的运动,它是由化学运动发展而来的,它的物质承担者及其运动规律都不同于化学运动,但生命运动包含化学运动。恩格斯当时非常强调自然界的连续性。如果把生命定义为细胞结构之上的活动,就难以解释生命的起源问题。恩格斯特别重视从无机界到有机界的辩证发展过程,所以恩格斯选择了蛋白体作为生命活动的物质承担者。

恩格斯所理解的蛋白体和现在所说的蛋白质是不同的。他说:“在这里,蛋白体是按照现代化学的意义来理解的,现代化学把构造上类似普通蛋白或者也称为蛋白质的一切东西都包含在蛋白体这一概念之内,这个名称是不恰当的,因为普通蛋白在一切和它相近的物质中,是最没有生命的,起着最被动的作用,它和蛋类一起仅仅是胚胎发育的养料,但是在蛋白体的化学构造还一点也不清楚的时候,这个名称总比一切其它名称好些,因为它比较一般(恩格斯,1970:79)。”可见,恩格斯所指的蛋白体是广义的,它甚至不是现化意义上的一种高分子,而是一个物质系统。恩格斯在不同场合用这个词,他有时甚至把细胞也叫“蛋白质小块”。比如他说:“一切有机体,除了最低级的以外,都是由细胞构成的,都由很小的,只有经过高度放大才能看到的,内部具有细胞核的蛋白质小块构成的(恩格斯,1970:74)。”

总之,恩格斯把生命和蛋白体等价。生命是“蛋白质所固有的,生来具备的,没有这种过程,蛋白质就不能存在(恩格斯,1970:80)。” 20世纪前半叶,随着生物化学的研究进展,人们对蛋白质的结构和功能有了越来越清楚地了解,蛋白质形态复杂,功能各异,在生命活动过程中的作用异常重要。所有这些使得很多人更加坚信生命的分子基础就是蛋白质。

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后,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及其遗传功能的研究进展改变了人们关于生命的本质是蛋白质的看法,从此很多人把注意力转向核酸,开始把生命的分子基础看作是具有自我复制和携带有遗传信息的核酸。于是生命的定义由强调蛋白质及其代谢功能,改变为强调核酸及其遗传载体的功能。生命起源问题被还原为能进行自我复制的低聚和多聚核苷酸的起源问题。这种观点可以称为“生命-核酸同一说”。

把生命定义为某种大分子的性质和功能,必然产生这样的问题:存在非细胞形式的生命吗?生命的基本特征能否在分子状态体现出来?

现在知道,确实存在着非细胞的生命形式。主要有三类:一是病毒,由蛋白质外壳和DNA或RNA核心组成;一类是类病毒,是没有蛋白质外壳的、全裸的RNA分子;第三类是蛋白感染素,或叫原体(Prions),仅由蛋白质分子组成,但这种蛋白质含有自身复制的密码子。换句话说,这种蛋白质本身也是遗传信息载体。但目前对这种极为特殊的蛋白质生命了解甚少。

然而,这三种类型的非细胞生命只有在感染一个活细胞时才能表现出生命的各种特征。它们不能独立地实现其自身复制。因此,上述三种非细胞的生命不是完整的生命,不能作为原始生命的模型。

问题是,病毒、类病毒和蛋白感染素等都不能算是完整的生命形式,我们能因此认为在地球早期化学进化阶段也没有出现过非细胞的“大分子状态”的生命形式吗?在细胞生命出现之前的化学进化阶段,是否可能产生过单由蛋白质分子或单由核酸分子组成的生命形式?因为早期地球上可能存在大量的非生物合成的有机分子,作为大分子自身复制的外在条件,所以,大分子的生命形式很可能在地球早期是存在的(张昀,1998),就像非细胞的生命形式现在可以存在于试管中一样。

如果我们同意在细胞生命出现之前的化学进化阶段确实有过由蛋白质分子或核酸分子组成的生命形式,那么接着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生命起源的过程中,是先有蛋白质,还是先有核酸?这个问题曾有过激烈争论。“RNA世界”说认为是先有核酸。80年代初有人发现在一定条件下RNA具有酶的功能:在RNA分子剪切过程中起催化作用的是RNA自己。这为先有核酸说提供了证据。然而,原体的发现使人们又认为先有蛋白质。原体分子本身就携带有遗传信息,并控制自身的复制。因此,到底谁先谁后,现在还是没有完全弄清楚的问题。

由于在现今生命中,核酸与蛋白质之间是密不可分的。蛋白质是在核酸的信息指导下合成的,而核酸又是在蛋白质的催化下复制和转录的。因此,也很有可能早期前细胞的原始生命形式既不是RNA分子,也不是蛋白质分子,而是由核酸和蛋白质(或许还有类脂)组成的大分子系统。在这个大分子系统内,氨基酸与核苷酸之间的关系通过相互作用逐步确立,即遗传密码在这种作用中产生。

实体定义还有一种观点,即生命-细胞同一说。这种观点认为,不存在分子状态的生命形式,所有生命都是细胞才具有的。蛋白质与核酸一旦产生,必须包含在类脂形成的膜结构之内才能形成独立的生命形式。病毒、类病毒和原体都缺少膜分隔,因此都不能在宿主细胞之外进行各种生化反应。所以它们都不是独立的生命。

2.功能定义方法

与实体定义强调生命的结构特征相对,功能定义主要从生命的性质和功能来定义生命。功能定义也有两种,一种强调生命是多种性质的集合,所以又称“集合定义”(cluster definition);另一种强调少数几种或一种性质为生命的本质性质,可以叫做“根本性质定义”。

“集合定义”往往是通过列举生命的一系列特征来定义生命。比如莫诺(Monod)在他著名的《必然性和偶然性》(1971)一书中列出三个特性作为生命的定义特性:目的性,自主的形态发生和繁殖的不变性。克里克(Crick)(1981)根据下列几个特征定义生命:自我繁殖,遗传,进化和新陈代谢。一般的生物学教科书列举的性质更多一些,比如:新陈代谢,生长,发育,遗传,进化,应激性,自稳态,自组织,等等。著名生物学家恩斯特•迈尔曾经列出一个更长的生命性质列表(Mayr 1982: 53):

(1) 所有层次的生命系统都有非常复杂和适应的组织。
(2) 生命有机体由化学上独特的一组高分子构成。
(3) 生命系统中的重要现象主要是质的,而不是量的。
(4) 所有层次的生命系统由高度可变的独特个体的群体组成。
(5) 所有的有机体拥有历史上进化来的遗传程序,它使有机体能够参与目的性的过程和活动。
(6) 生命有机体的类别是由共同家系的历史连接定义的。
(7) 有机体是自然选择的产物。
(8) 生命过程特别难以预料。

多伊恩•法默(J. Doyne Farmer)和白林(Aletta d’A Belin)曾经列举了下列一组性质作为生命共有的典型特征(Farmer & Belin 1991: 818):

(1) 生命是时空中的一种模式(pattern),而不是特殊的物质客体。对生命来说,重要的是模式和各种关系的集合,而不是特殊的原子实体。

(2) 生命具有自我繁殖的能力,或者至少是通过繁殖产生的。比如骡子虽然不育,但也是通过繁殖过程产生的。

(3) 生命存储有自我表征的信息。比如自然界的有机体在DNA分子中都存储有关于它们自己的描述,这种描述可以被生物自己翻译成蛋白质。

(4) 生命具有新陈代谢的能力,即是说,生命可以不停地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转换。

(5) 生命可以与环境在功能上发生的相互作用。即是说,有机体可以有选择地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能够适应环境,同时它们也能够创造和控制它们相应的环境。

(6) 生命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依赖。这种相互依赖维持了生物体的统一性。

(7) 生命能够在扰动面前保持稳定,或者说它能够在噪声环境中保持自己的形态和组织,发挥自己的正常功能。

(8) 生命具有进化的能力。这种进化能力并不是有机体个体的性质,而是有机体系谱的性质。

法默认为,这个列表远远不是完善的。有些有机体,比如病毒在很多方面处在生命和非生命之间的状态。一些生命起源模型中的“原始有机体”也是这种“半活性的”实体。而根据这个列表,我们也可能把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看作是生命。所以,法默说,生命和非生命之间并没有一种截然分明的界限。恰当的做法是把生命看作是“一种连续的组织模式的性质,其中有些模式比其它模式更多或更少活性(Farmer & Belin 1991: 819)。”

集合定义通过各种性质的相互补充来帮助我们区分生命和非生命,这可以使我们避免过分简单地断定某种性质是否是生命的本质属性。然而,这既是它的优点,又是它的缺点。因为哪些性质可以作为生命的定义特征,哪些性质不能,仿佛并没有一个一致的标准。这就使我们感到集合定义有时显得相当任意。这种定义的性质列表总是变动不已,有的人的列表长一些,有的人的列表又短一些。不同的人总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列举出不同的性质。

“根本性质定义”虽然也从功能性质出发定义生命,但主要是从少数更根本的性质来定义生命。生命有多种性质,然而,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性质集合在一起形成生命这个独特的实体的呢?集合定义并不特别关心性质之间的联系,它解释不了为什么特殊的一组性质要集合在一起产生生命这样的实体。根本性质定义则力图克服集合定义的这些缺陷。

根本性质定义目前主要有四种:一种是“新陈代谢说”,一种是“自创生说”,还有一种是“灵活适应说”,最后一种是我所赞成的信息说。由于这部分的内容较多,所以我们在新的一节讨论这些定义。

四、几种“根本性质”定义

1.“新陈代谢说”

“新陈代谢说”是物理化学在生物学上应用的产物。19世纪,由于物理学、化学和生理学的发展,人们开始把生命看作是能够通过物理化学方式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新陈代谢活动,即生命系统中看不见的组成成分的持续的同化和分解过程。新陈代谢现在可以被定义为生命系统以酶为媒介的化学的和能量的转换网络的总和。新陈代谢包括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两个方面。物质代谢是指生物体内物质的变化,包括同化作用和异化作用两个方面。同化作用是生物把从外界吸收来的物质合成为自身的物质的过程;异化作用则是生物把自身的物质分解,排出体外或重新利用的过程。能量代谢包括储存能量和释放能量两个方面。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实际上是一种过程的两种不同表现。有机体在同化作用的过程中储藏能量,而在异化作用的过程中释放能量。有机体物质的更新,生理机能的发生和有序结构的维持,都有赖于能量代谢。活的生命的一个基本的表现就是其体内一直在进行着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这种活动一旦停止,生命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很多人把新陈代谢看作是生命的本质。

20世纪40年代,薛定鄂把这种新陈代谢观点作了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负熵说”生命定义,认为生命是一种依靠新陈代谢持续面对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系统。下列段落概述了他的观点(1944:74-76):

什么是生命的独特特征?什么时候一块物质可以被说成是活着的?……正是通过避免迅速腐败进入惰性的“平衡”状态使有机体看上去如此不可思议。……生命有机体怎样避免腐败呢?显然的回答是:通过吃、喝、呼吸和(在植物的情况下)同化。专门的术语叫新陈代谢……新陈代谢的本质就是有机体成功地在活着的同时使它自己从它必然产生的熵中摆脱出来。

随着随着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以及系统科学的发展,到70年代,这种负熵说被人们发展成为“自创生说”。

2.“自创生说”

自创生论是由哈姆伯图•马图拉纳(Humberto Maturana)和弗兰西斯科•瓦里拉(Francisco Varela)等人于1974年提出的关于生命的定义。这种定义是新陈代谢定义和物理科学中的自组织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弗雷施克尔(Gail Raney Fleischaker)1990年进一步把这个定义加以发展和具体化。“自创生”(Autopoiesis)由希腊语“auto”,即“自我”和“poiesis”,即“制造”构成。自创生系统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自我设界,即生命系统自己为自己设置边界,从而使自己与环境或其它生物区分开;二是自我产生,即生命的所有组成部分,包括它的内容物和边界都是由系统自己转化产生的;三是自我维持,即生命内部的活动在时间中是持续不间断的。马图拉纳和瓦里拉创造“自创生”这个词就是为了说明生命的那种动态的自我维持和自我创造的特性。根据马图拉纳、瓦里拉和弗雷施克尔,生命需要从外环境输入和转换能量以驱动和维持其自身生产过程,并保持其自身远离平衡的状态。生命系统的特点在于它能够把内部各个能量转换和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相互耦联,并组织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网。在这个过程网络中,系统的各种组成部分,包括边界膜结构本身都能自动地、连续地再生产出来。

具体地说,自创生生命定义的要点如下:

(1)生命的基本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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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0
生命
生命

sheng ming

英文:
life
being
one's all
the silver cord

生命是什么?通常,你可以不太费劲地区分出什么东西是有生命的,而什么东西是没有生命的,可是真正让你用语言或文字来表达什么是生命时,事情就不再那么简单了。事实上,要给生命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是极其困难的,之前人类一直都没能解决这个问题,虽然自古至今已有许多说法。

例如,恩格斯对生命下了一个定义:“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它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不断地新陈代谢,而且这种新陈代谢一旦停止,生命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分解。”恩格斯的生命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生命的物质基础,即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蛋白体。但是,这个定义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一、根据该定义得出:生命是方式,也就是说,一个人有生命就是这个人有方式,这种说法根本不符合逻辑。
二、许多植物的种子能保存相当长的时间并不出现生命特征,如古莲子, 缓步类动物等可能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并不进行新陈代谢,当条件适当时其就会出现生机。

《分子生物学导论》中对生命下了如下定义:由核酸和蛋白质等物质组成的多分子体系,它具有不断自我更新、繁殖后代以及对外界产生反应的能力。但是,这个定义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一、该定义更接近于生物的定义而非生命的定义。
二、工蜂、犏牛和骡子等都是有生命的,但是它们根本不具有繁殖能力。
三、精子和卵细胞都具有生命,但是它们都不具有繁殖能力,因为由精子和卵细胞通过受精和发育产生的新个体既不是精子,也不是卵细胞。
四、要移植的心脏肯定是活的,也就是有生命的,但是心脏显然不具有繁殖能力。
五、一只生鸡蛋是有生命的,但是,它显然没有对外界产生反应的能力。

现代生物学给出的一般的科学定义大致上是这样的:生命是生物体所表现的自身繁殖、生长发育、新陈代谢、遗传变异以及对刺激产生反应等的复合现象。

首先,“生命是现象”这种说法本身就不符合逻辑。其次,在这里,其中任何单一的现象都不是生物所特有的。火焰也能进行新陈代谢和繁殖,但正常的人不会认为它有生命。许多植物的种子能保存相当长的时间并不出现生命特征,如古莲子、 缓步类动物等可能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并不进行新陈代谢,当条件适当时其就会出现生机。说到繁殖,面对犏牛和骡子这样的东西我们简直是无话可说!生长也是这样,许多无机物的结晶过程就能很好地表现出这一特征。外界刺激的情况也是非常明显的,比方说你的电脑就是一个十分敏感的家伙。

以上将生命定义为:方式、体系和现象的说法都不符合逻辑。

周慕瀛在《漫谈生命的定义》中给生命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生命是指物所具有的“自我复制能力”。

生命是一种能力,一个人有生命就是说这个人具有某种能力,这种说法没有违背逻辑。有生命的人的确具有许多能力,比如,运动能力、繁殖能力、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应激能力、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甚至遗传和变异的能力;相反,死了的人,也就是没有生命的人,他就不具有这些能力。有生命的骡子,它具有运动能力、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应激能力、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等;死了的骡子就不具这种能力。有生命的白杨树具有繁殖能力、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应激能力、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等;死了的白杨树就不具这些能力。

不难发现,有生命的动物都具有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应激能力、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死了的动物都不具有这些能力。有生命的植物都具有繁殖能力、生长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应激能力、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死了的植物都不具有这些能力。有生命的微生物都具有繁殖能力、生长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应激能力、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没有生命的微生物都不具有这些能力。除阮病毒以外的一切有生命的原生生物都具有繁殖能力、生长能力、新陈代谢能力、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除阮病毒以外的一切没有生命的原生生物都不具有这些能力。病毒不一定具有应激能力。

阮病毒比较特殊,它可能仅仅只是一个阮病毒蛋白分子,它具有繁殖能力。如果阮病毒只是一个蛋白质分子,则它不具新陈代谢能力和生长发育能力,因为单个蛋白质分子不可能存在这些现象。

至此可以得到:除阮病毒以外的一切生物都具有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和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但是,自然界中不光生物具有生命,生物的一些局部同样也具有生命。比如说,一片活着的树叶,之所以说它活着,是因为它具有生命。同样道理,要移植的心脏、鲜血中的红细胞和白细胞、精子和卵子等都具有生命。但是,它们不一定具有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和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

因此,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和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也不是有生命的物体所共有的能力,所以,不能用生长发育能力、新陈代谢能力来定义生命和适应一定的环境的能力。

那么,什么能力才是有生命的一切物体所共有,并且这种能力是一切没有生命的物体所不具有的呢?如果能找到有生命物体所共有,而没有生命的一切物体所不具有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就是生命。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从有生命的特殊物体入手。阮病毒、要移植的心脏、鲜血中的红细胞和白细胞、精子和卵子等都是有生命的特殊物体。仔细分析一下,它们都具有通过复制或者依据信息模板(核酸)来制造新的生命物质(包括蛋白质、核酸、糖类和脂类等)的能力。

除阮病毒以外的一切生物所共有的生长发育能力和新陈代谢能力正是因为它们具有通过复制或者依据信息模板(核酸)来制造新的生命物质(包括蛋白质、核酸、糖类和脂类等)的能力,阮病毒的繁殖能力正是因为它能通过复制来制造新的蛋白质,由此可知,阮病毒同样具有通过复制或者依据信息模板(核酸)来制造新的生命物质(包括蛋白质、核酸、糖类和脂类等)的能力。

并且不难发现,通过复制或者依据信息模板(核酸)来制造新的生命物质(包括蛋白质、核酸、糖类和脂类等)的能力正好是任何非生命物体所没有的。

至此,可以给生物界中生命的概念下一个符合逻辑的完整的定义

狭义的生命是指物体所具有的通过复制或者依据信息模板(核酸)来制造新的生命物质(包括蛋白质、核酸、糖类和脂类等)的能力。

狭义的生命也就是生物界所特有的生命。一个物体有生命,是指这个物体具有通过复制或者依据信息模板来生产新的生命物质的能力;相反,一个物体没有生命,是指这个物体没有通过复制或者依据信息模板来生产新的生命物质的能力。
狭义生命的这个定义不仅适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生物,而且适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的局部。

广义生命是指事物所特有的某种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功能或能力。
一种事物没有了自身特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功能或能力,它就不再是这种事物了,因此就可以说它死了,也就是没有生命(指广义生命)了。火山不再喷发,它就成死火山了,也可以说火山没有了生命(指广义生命)。湖水不再流动,它就成了死水。

历史的看法

人类在认识生命的过程中进行过艰难的思考。在古希腊人那里,产生运动——而不管人是否能了解那种运动——的原因被称之为“力”,为此他们提出了生命力和活力这样伟大的概念。古中国人则倾向于将产生运动的原因称之为“气”,生命活动当然也就是“气”的活动了,如“从之生,其犹产也,水凝而成冰,气积而为人”。和“力”一样,“气”也是个不明确的概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释。火是一种剧烈的物质运动,它当然会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因此也有部分东方古人认为生命来源于“火”,重点在于强调了生命的新陈代谢过程。另外中国古人通过一个巧妙的方法去探讨生命,即“死”,在这一对立中将生与死统一起来加以研究恐怕是中国哲学的一大特点。
第2个回答  2007-01-15
以下都是我个人的观点,拒绝粘贴,版主应该把分给我,因为我这是自己写的,而且都很正确,如果你有不同的观点,你可以找我探讨下,
生命本质我认为应该是维持本身和繁衍,而且生命不光指人类,象星球,星系,树木等都是生命,因为他们符合我上面说的观点(但电脑不是生命,它不能维持和繁衍),而且他们和人类从大方面看没有一点区别,人虽然有思维,就想板主你说的人能控制其他东西,但也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的,这和星球没什么区别的,就好想人不能靠自己飞,不能以光速行动等。
我再谈谈你是的灵魂,灵魂其实就是大脑细胞之间的神经联系所产生是一个总体产物,说白了就是人的主观意思。人的主观意识也是由植物发展来的,只不过是高级了点,实际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就象人被太阳晒时间长了会躲开,你认为是人的主观意识吧,但我告诉你,植物晒时间长了也会躲开,和人是一样的,同理,星球上如果有爆炸后它自己也会慢慢恢复的。所以是灵魂就是人的神经系统对外界的一个放映的统称。
说个题外话,婴儿在什么时候开始有生命的,是在妈妈的肚子里还是出生后,还是2,3岁?

参考资料:本人原创,谢绝粘贴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1-12
探索生命本质的进程

悠久的探索历史——自然界中的物体有两类,一类无生命,一类有生命。有生命的物体叫做生物,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自然界中现存的生物物种约为200万~450万种,已经灭绝的物种就更多,可能要有1500万~1600000万种。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称为生物学。生物学研究生物体的结构与功能、发生与发展,还研究生物个体之间以及生物个体与环境间的相互作用与关系。

生命现象的探索有着悠久的历史,生物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人类有意识地探索生命,起始于对植物的栽培和对动物的驯养。早期的植物知识来自于草药采集。埃及、亚述、巴比 伦、中国和印度等国家有关生物的最早记载都有四千年左右的历史。古希腊科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成就大大推动了希腊、罗马时期生物学的发展。他提出了动物分类系统,又把生殖分成无生源、无性和有性等几种方式,认识到生物结构与功能都适应其生存环境,还区分出同源和同功器官。到了13世纪,德国博物学家马格努斯引述前人文献并根据自己的观察。到了16世纪,随着被描述生物的日益增多,人们迫切需要系统的生物分类方法。瑞士植物学家鲍欣提出了“双名命名法”,法国博物学家贝龙对鸟类的描述很接近现在的分类。这一时期,在欧洲开始建立植物园和标本室。比利时医生、解剖学家维萨里开创了近代人体解剖学研究。 17~19世纪,生物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英国医生、实验生理学家哈维根据实验研究,证实动物体内的血液是循环运行的,并开创了实验生理学研究。随着显微镜的发明和 改进,组织学得到发展。英国物理学家胡克发现了细胞,创用了“Cell”(细胞)一词。荷兰生物学家列文虎克观察到了原生动物、细菌和精于。17、18世纪问另一重大进展,是以解剖结构为依据的新的分类原理的确立。这一时期还展开了“今日生物能否由无生命物质直接演化而来”的争论,近代微生物学创始人、法国化学家巴斯德证明这是不可能的。1838年德国植物学家施莱登提出细胞是构成植物体的单位。1839年德国动物学家施旺明确指出动物和植物都由细胞组成,与施莱登共同提出了细胞学说。英国博学家达尔文受到一次远洋考察的启示,于1859年出版《物种起源》一书,提出了以自然选择为基础的进化论原理。进而,人们又观察到了动植物细胞的分裂、受精卵胚层的形成现象。奥地利遗传学家孟德尔根据豌豆杂交试验结果提出“遗传单位”(后被称为“基因”)的概念和遗传定律,并为生物学界认可,成为近代遗传学的基础。

细胞学说的建立、进化论的提出以及遗传定律的发现,是这一时期探索生命进程中的重大事件,生物学也由此从单纯的观察描述逐步演变成实验性科学,派生出了众多的分支学科。

生命本质的新探索——进入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人们已经不只局限于研究生命现象,而是开始探索生命本质,生物学也发生了质的飞跃,从描述性科学跨入精确定量科学的行列,被改称为“生物科学”或“生命科学”。

在现代,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的引入更多的是依赖于学科的交叉与渗透。20世纪50年代以来,化学和物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被广泛引入生物学研究领域,人们开始从全新的角 度探索生命的物理学和物理化学过程、生命物质的化学组成及其变化,从而诞生了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两门边缘科学。

进入20世纪,人们已经知道:构成生物体的生命物 质——原生质的主要成分是核酸和蛋白蛋;蛋白质是构成一切生物细胞的基本材料,是生命的物质基础,各种生命活动主要是通过蛋白质的运动得以实现;核酸也存在于一切生物的细胞之中,对生物体的生长、遗传和变异等生命活动起着重要作用。

脱氧核糖核酸是遗传的物质基础,它所携带的遗传信息首先要传给核糖核酸,然后再由获得了遗传信息的核糖核酸作“模板”,去合成生物体各部分的蛋白质。科学家们进一步 搞清楚了这一过程的分子机制:核酸分子中三个相邻的核苷酸(核酸的组成单位)组成一个三联体密码(或称密码子),决定着被合成的蛋白质分子中一个氨基酸(组成蛋白质的单位)的位置;在蛋白质合成过程中,核酸分子决定着蛋白质分子(被称为中心法则)。

上述发现在分子水平上揭示出生物代谢、生长、发育、遗传、进化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如果说细胞学说的建立从细胞水平阐明了生物界的统一性,那么,分子生物学则在分子水 平上揭示了生物界的基本结构和基础生命活动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

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从一个新的高度上推进了人类探索生命本质的进程:人们不仅可以探究各种生命活动的机制,认识其本质特征,还可以在已有知识的指导下进行生命物质的人工合成,反过来验证人类所了解的生命本质的真实程度。

生物学研究在向微观层次深入的同时,由于环境污染,生态学的研究倍受重视,因此它又向宏观方向扩展,延伸到了种群、群落、生态系统乃至整个生物圈,深入探索宏观生命活动的内在联系及其
探索生命本质的进程

悠久的探索历史——自然界中的物体有两类,一类无生命,一类有生命。有生命的物体叫做生物,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自然界中现存的生物物种约为200万~450万种,已经灭绝的物种就更多,可能要有1500万~1600000万种。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称为生物学。生物学研究生物体的结构与功能、发生与发展,还研究生物个体之间以及生物个体与环境间的相互作用与关系。

生命现象的探索有着悠久的历史,生物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人类有意识地探索生命,起始于对植物的栽培和对动物的驯养。早期的植物知识来自于草药采集。埃及、亚述、巴比 伦、中国和印度等国家有关生物的最早记载都有四千年左右的历史。古希腊科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成就大大推动了希腊、罗马时期生物学的发展。他提出了动物分类系统,又把生殖分成无生源、无性和有性等几种方式,认识到生物结构与功能都适应其生存环境,还区分出同源和同功器官。到了13世纪,德国博物学家马格努斯引述前人文献并根据自己的观察。到了16世纪,随着被描述生物的日益增多,人们迫切需要系统的生物分类方法。瑞士植物学家鲍欣提出了“双名命名法”,法国博物学家贝龙对鸟类的描述很接近现在的分类。这一时期,在欧洲开始建立植物园和标本室。比利时医生、解剖学家维萨里开创了近代人体解剖学研究。 17~19世纪,生物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英国医生、实验生理学家哈维根据实验研究,证实动物体内的血液是循环运行的,并开创了实验生理学研究。随着显微镜的发明和 改进,组织学得到发展。英国物理学家胡克发现了细胞,创用了“Cell”(细胞)一词。荷兰生物学家列文虎克观察到了原生动物、细菌和精于。17、18世纪问另一重大进展,是以解剖结构为依据的新的分类原理的确立。这一时期还展开了“今日生物能否由无生命物质直接演化而来”的争论,近代微生物学创始人、法国化学家巴斯德证明这是不可能的。1838年德国植物学家施莱登提出细胞是构成植物体的单位。1839年德国动物学家施旺明确指出动物和植物都由细胞组成,与施莱登共同提出了细胞学说。英国博学家达尔文受到一次远洋考察的启示,于1859年出版《物种起源》一书,提出了以自然选择为基础的进化论原理。进而,人们又观察到了动植物细胞的分裂、受精卵胚层的形成现象。奥地利遗传学家孟德尔根据豌豆杂交试验结果提出“遗传单位”(后被称为“基因”)的概念和遗传定律,并为生物学界认可,成为近代遗传学的基础。

细胞学说的建立、进化论的提出以及遗传定律的发现,是这一时期探索生命进程中的重大事件,生物学也由此从单纯的观察描述逐步演变成实验性科学,派生出了众多的分支学科。

生命本质的新探索——进入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人们已经不只局限于研究生命现象,而是开始探索生命本质,生物学也发生了质的飞跃,从描述性科学跨入精确定量科学的行列,被改称为“生物科学”或“生命科学”。

在现代,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的引入更多的是依赖于学科的交叉与渗透。20世纪50年代以来,化学和物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被广泛引入生物学研究领域,人们开始从全新的角 度探索生命的物理学和物理化学过程、生命物质的化学组成及其变化,从而诞生了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两门边缘科学。

进入20世纪,人们已经知道:构成生物体的生命物 质——原生质的主要成分是核酸和蛋白蛋;蛋白质是构成一切生物细胞的基本材料,是生命的物质基础,各种生命活动主要是通过蛋白质的运动得以实现;核酸也存在于一切生物的细胞之中,对生物体的生长、遗传和变异等生命活动起着重要作用。

脱氧核糖核酸是遗传的物质基础,它所携带的遗传信息首先要传给核糖核酸,然后再由获得了遗传信息的核糖核酸作“模板”,去合成生物体各部分的蛋白质。科学家们进一步 搞清楚了这一过程的分子机制:核酸分子中三个相邻的核苷酸(核酸的组成单位)组成一个三联体密码(或称密码子),决定着被合成的蛋白质分子中一个氨基酸(组成蛋白质的单位)的位置;在蛋白质合成过程中,核酸分子决定着蛋白质分子(被称为中心法则)。

上述发现在分子水平上揭示出生物代谢、生长、发育、遗传、进化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如果说细胞学说的建立从细胞水平阐明了生物界的统一性,那么,分子生物学则在分子水 平上揭示了生物界的基本结构和基础生命活动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

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从一个新的高度上推进了人类探索生命本质的进程:人们不仅可以探究各种生命活动的机制,认识其本质特征,还可以在已有知识的指导下进行生命物质的人工合成,反过来验证人类所了解的生命本质的真实程度。

生物学研究在向微观层次深入的同时,由于环境污染,生态学的研究倍受重视,因此它又向宏观方向扩展,延伸到了种群、群落、生态系统乃至整个生物圈,深入探索宏观生命活动的内在联系及其本质。

8~~
第4个回答  2007-01-12
其实现在的人类大脑比较前人类已经是有很大的进步了,这是由人类不断的学习和掌握知识得来的,简单的说就是经过人类的不断繁衍而形成的,要细说的话方面就多了!比如人的基因,咱们现在人的大脑中其实有许多许多的遗传的东西,比如人的本能和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经验,便形成了人的基本意识,大家都应该知道,人的基因中具有存储记忆的功能.
生命之所以叫生命是因为他具有活性,具有强大的自由能动性,而他的能动性正是符合在这个大自然当中的规律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中,只要是活性强,不断形成自由能动的,他就一定会有发展,有进化的,用唯心的理论讲,人的生命是有意义的,有他存在的意义,而其它的动植物也具有意义,试想,为什么其它的东西或动物匀不如人类呢?!为什么只有人类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会不断发现,不断认识,不断进步?假如说这是种种巧合的话,而为什么是人会有经历到这种巧合呢?只能说明,人在自然界的生命是有意义的!是神使得人成为自然物界的”霸主”,形成具有控制和掌握和治理其它生物和生物的能力.为什么人需要吃喝呢?我想,所有的动物,其实本身就具有和非生命体具有类似的属性就是惰性!所以人就是如此,如果没有什么东西压迫着,人类就会没有动力,就会停止不前,正因为人需要吃,需要喝,才使得人类产生了动力,由于人的动力,人们在不断运动中尝到了甜头,产生了更高更多的追求和希望,人类的不知不觉发展,其实只是神在自然界中稍稍的增加了几分巧合和机遇给人类,”暗暗地引导”才使得人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神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人类将来能够更好的治理这个世界!而其它的动植物未能有这样的能力,只能为人类做后勤,牺牲自己的生命,供给人类来食用......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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