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固定单价合同,那么施工工艺的改变,可不可以改变综合单价?

如题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固定单价合同
也就是说,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者工程变更的,可以改。
那么施工工艺的改变,可不可以改变综合单价?
案例1:投标的时候,按人工挖土报价,实际施工按机械挖土,没联系单,其他资料中,先没能证明施工时候按机械挖土的。
案例2:投标的时候,按静压打桩机打桩的,实际施工按柴油打桩机打桩的,没联系单,但有经过批准的打桩施工方案和桩基资料(方案和资料显示,按柴油打桩机施工)

问,案例1、2,在审计的时候,是否可以改动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也就是说,施工工艺的改变,可不可以成为改变综合单价的理由?
能改或者不能改综合单价的依据是什么?
案例1、虽然没书面依据,但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3方都承认,实际是采用机械挖土的。

1、这个综合单价应该是不能更改的。应该是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变更综合单价的条件。
2、投标的综合单价是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本企业的技术装备情况,在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条件下自行确定的。
3、查看原投标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我估计就是选择的机械挖土,因为能采用机械挖土而选人工挖土,评标时分数应该不高或会被评为不合理。
再补充一点: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机械选择应该属于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的风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2
1、想要改变单价,只能找证据,主要是变更文件以及批复,没有的话是肯定不行的。
2、这个资料比较齐全,按理说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3-09-12
可以的,既然三方承认,补个手续就行啊
第3个回答  2013-09-11
1肯定不可以,没证据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