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工商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分数合格线为:150.500分(含)。 艺术类综合分 文史类 理工类581.666 565 595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照60%和40%的比例计算。 高考录取原则 (一)我校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根据“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二)我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要求外语、数学两科高考成绩均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使用“折合校考成绩”的考生要求外语、数学两科高考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三)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前10名考生。其余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史类、理工类均含数学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含折合校考成绩)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高考录取后,我校根据考生在校考报名表或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志愿意向表上填写的“专业方向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按合成分由高到低进行专业方向分配。 附:北京工商大学近三年艺术类(美术类)录取情况 省份 最低综合分 说明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安徽 664 595 609.5 1.艺术类省考生要求校考合格且省联考合格,数学、英语单科成绩50分以上,按“实际高考文化分数+校考专业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排名全国前10名优先录取) 2.我校在全国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代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少,无考生填报。 北京 500.75 531.5 469.75 福建 617.75 532.5 633.75 甘肃 546.666 - 555 广东 523.5 581.667 612.333 广西 - 590 603 贵州 - - 502 海南 - 550.333 504.75 河北 581.666 583.5 621.5 河南 573.25 557.917 613 黑龙江 436.038 550.667 485.333 湖北 581 538.667 607.75 湖南 588.334 616.5 656 吉林 492.333 447.25 487.667 江苏 410.5 409 446 江西 550.167 591.667 610.25 辽宁 442.667 532.5 522.333 内蒙古 535.7 407 507 宁夏 554.667 - 613.78 青海 - - 462 山东 598.667 477.5 589.667 山西 535.833 583.5 583.583 陕西 - 586.917 626 上海 - 522 - 四川 537 583.5 578 天津 475 583.5 534.75 西藏 - - - 新疆 613 599 380.5 云南 - - - 浙江 - 585.667 602.667 重庆 613.167 - -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