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写被借款人(债主)的姓名,有法律效力吗?

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个亲属给别人担保,然后借钱的那个人跑了,我的亲属也就躲着被借款人(债主),然而在我另一个特殊情况下,债主威胁我给他打了欠条,如果不打就怎么怎么滴,当时为了不引起不好的影响我只好给他打了一张8K块的欠条,但是这个欠条只是写了“今借到8K元+姓名+日期”没有写借到谁也没有写什么时候还清,我想问下像这样的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吗?如果他向我讨债我怎么办,上次问询了警察,警察说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人,能证明这张借条是在某种情况下被胁迫签下的,就可以让欠条作废?是这样的吗?求法律高手解答!!谢谢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符合借条的主要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另外,您可以使用有钱花借钱,不用打欠条。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靠谱利率低,手机端点击下方马上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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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先说欠条,这样写是没有什么问题,当然是有效的。并且,欠条在谁手里,就默认为谁为债主。

欠条有效,不必然代表其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一般会从借款的支付方式(转账or现金),支付的场合(什么位置),是否有其他的见证人等等方面审查,落实是否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存在。警察那么说当然没有什么错误,你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再找证据,推翻欠条的基础关系,也就不必担心欠条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如果单纯从借款内容看,虽然没写债主是谁,也是有效的。如果确能证明是在受胁迫情形下,违背本人真实意思签署的,属于无效的,对方可能涉嫌敲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18
虽然欠据表述不全,但可以推定借款成立。
但欠款是否是事实,是否属于有效债务须根据事实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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