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家94年动迁时,我作为安置人口之一。后动迁房的产权买下,户主是外婆。
94年后,我因为读书原因把户口迁至奶奶家,奶奶家是那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也不能买下)的房子。
如果奶奶家动迁,我是否还能够作为动迁安置人口享受动迁补偿?现在听说是按照面积和人口结合来算的,我有没有人口的补偿?如果没有,面积的补偿是不是应该算我一份?
我现在不住在奶奶家,因为那里争房子争得比较厉害,但是之前读大学之前因读书住了很多年(我现在已经工作,住在其他地方),那这样的话我的户口算不算空挂户口呢?
P.S.动迁时我们家的人肯定不会齐心的,奶奶的使用权房是有2本户口本,我所在的户口本没有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