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工人不小心砸伤工人是谁的责任,是砸伤的工人还是包工头

如题所述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造成职工受伤的第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一个工人在工地中把另外一个工人砸伤,这个过失砸伤别人的工人肯定是要负责的,但是毕竟是在工地上,包工头也是有责任的,被害者可以同时向这两位索要赔偿。理论上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但因为两者是由同一事实引发的,故应在性质相同的物质性赔偿项目上予以适当限制。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中性质相同的项目主要有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医药费、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分别对应侵权赔偿中的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应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侵权赔偿不重合,工伤职工可分别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这三项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6-22
如果是一个工人在工地中把另外一个工人砸伤,这个过失砸伤别人的工人肯定是要负责的,但是毕竟是在工地上,包工头也是有责任的,被害者可以同时向这两位索要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5-06
我觉得这个,建筑公司和包工头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在工人受伤之后,最好还是先去做一个工伤鉴定,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取相应的赔偿额度,其次的话,我觉得工人在工地上上班最重要的还是要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工地上很多受伤的情况,但是有一个保险的话,可以减轻自己的医疗压力,很多包工头在工地上给工人购买了鱼泡务工保,也算是一个比较欣慰的行为吧,而且如果包工头手上有很多工人,还可以一键购买,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他可以只买上班的那几天单独一天一天的购买,最低一天只要一块八,我觉得这个是适合包工头和建筑老板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