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曼丽以前叫锦瑟。小时候被卖到妓院,得病被赶出来后,一个好心老板救了她,并且认了她做妹妹。之后去私塾读了几年书。这位好心老板被土匪杀死后,于曼丽连杀三个土匪替哥哥报仇,之后被判死刑。关在监狱时被王天峰发现,并带走了她,之后就成了明台的生死搭档。
她的14~16岁是在妓院里度过的。先是被养父卖到了妓院,训练一年后就被迫接客。
锦瑟是她的花名。16岁时染上花柳病被赶出来,流落街头,凄凉等死。
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一个姓于的湘绣老板救了她。
于老板为她请了各地名医,半年后得以痊愈。
为了感恩,锦瑟想嫁给于老板作为报答。但于老板是个大善人,并没有同意她这个提议。
而是把她送到私塾去念书。
锦瑟改名于曼丽,二人结为兄妹。后来于老板被三个土匪劫杀,并且死得很惨。
在这之后不久,于曼丽就从她所在的学校消失了。
不久后,人们发现于曼丽又改名锦瑟回到妓院。再不久这三个劫匪全部被杀。
原来锦瑟作为一个弱女子,她没有本事去替于老板报仇。
于是她借着锦瑟这个身份,接近当年的三个土匪。她一一接近这几个土匪,逐逐个击破。
每次都是在成亲当晚下手,把他们大卸八块。
三个土匪都被杀以后,她心愿已了,独自跑到警察局去自首,最终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