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婚流程?

如题所述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因此第一次起诉时,最好先分居,然后等一年后再次起诉。协议离婚的,需要先去民政局申请,30天冷静期过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前,双方可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并将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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