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食堂免增值税超500万会升一般纳税人吗?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按季度纳税4个季度)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也就是说销售额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即使免税超过500万也需要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是同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高校食堂免征增值税。那么即使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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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连续不间断的十二个月内,应税销售额超过五百万,免税收入不计算在内。
第2个回答  2022-08-3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 号)文件规定:……三、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l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l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四、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 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因此,如果你承包的大学食堂符合高校学生食堂的条件,取得的餐饮服务向税局申请备案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第3个回答  2022-08-3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 号)文件规定:……三、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l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l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四、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 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因此,如果你承包的大学食堂符合高校学生食堂的条件,取得的餐饮服务向税局申请备案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第4个回答  2022-08-3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 号)文件规定:……三、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l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l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四、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 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因此,如果你承包的大学食堂符合高校学生食堂的条件,取得的餐饮服务向税局申请备案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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