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一天算一天的工伤怎样赔

如题所述

一天临时工工伤赔偿如下:
1、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
一、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无试用期标准直接上岗入职,一般家政服务行业比较多,通常以4至8小时工作日薪几百元。临时工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在遭受工伤后想要拿到赔偿,可以分以下三步进行:
第1步,要求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申报或者不愿意申报,受伤员工本人或者家属在收集好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后,可以自己去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重点的是需要证明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的记录、银行流水、考勤的记录,工作证、工作群信息、其他一些关于工作的证明。
第2步,等到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就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第3部,如果单位拒不支付赔偿。工伤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后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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