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问题,情绪失控,对四岁男孩不正当处罚。
事件原委是,在中国台湾云林的一个幼儿园,一个四岁左右的男孩,因为在上课的时候,想上厕所,但是没有忍住,就把自己衣服和教室的地板弄脏了,然后这个小孩就教他的幼儿园老师就打这个男孩的屁股,并将这个男孩拖到厕所去让孩子上厕所。孩子回家后,家长给孩子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哈哈自身上有多处淤青,心中想不过就去幼儿园找这个老师,这个老师当时也承认了自己打了孩子,但是借口是情绪失控,回应是大不了就赔钱。
该老师的回复,让人心寒,他并没有任何悔改之意,甚至没有自责的态度。或许这件事是都并不是老师伤害孩子这样的事了,更是这个老师教育素质的问题,这也并不是这个老师没有诚意的道歉就能解决的,这位老师更应该“回炉重造”。
这样的事触碰到人们的道德底线,这样的老师不配当老师。在我看来,或许在教师选择上,应该更加严厉点,加大对教师综合素质的考察,作为老师应该时刻明白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本来想这个新闻中的这个男孩也并没有犯很大的错,而仅仅因为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情,这老师就控制不住自己情绪了,那以后,小朋友更调皮的时候呢,她更控制不住自己得时候呢,那孩子会怎样,我们无从知晓,想要从根本上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就只有抓住其根本,灭火还是要釜底抽薪。
教师可以适当地惩罚学生,但是不能伤及孩子的身体,特别是幼儿园的孩子,本来就还小,身体也很脆弱,作为幼师本来应该更加的注意这方面的问题的,如果说自己都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自己的行为被情绪牵着走,那我觉得没有去选择当老师的必要,反而祸害祖国的花朵。同时家长也应该多多注意自己孩子在学校里的情况,不能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但是也不能让孩子在学校里收到过分的身体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