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杭州居住证需要些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具体需要条件如下:
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根据不同就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相应年度报告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满1年以上的《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
满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证件。
满1年以上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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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0

办理杭州居住证需要的条件是:在杭州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必须有合法稳定工作、合法稳定居住地方、在杭州连续就读几年中条件之一的,申请后就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如果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居住证的规定限制。

杭州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领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4、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扩展资料

杭州居住证办理是不收费的。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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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1

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申请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并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

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根据不同就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2)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相应年度报告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2)满1年以上的《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

(3)满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证件;

(4)满1年以上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须提供: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自购房权证;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无自购房而租赁他人合法房屋的,须提供:

(1)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3)《居住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4)属国有土地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5)属集体土地的,提供街道、乡(镇)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

三、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须提供:

《普通中小学基本信息表》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或《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下列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属学龄前儿童的:

父母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双方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居住在出租房的,还须提供家庭在市区无自购房的承诺或证明;

(2)2017年及之前已在杭州市区小学、初中就读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父母亲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亲至少一方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领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申请邮政速递寄送证件的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速递寄送。    

1.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2.有效期: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3.费用: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扩展资料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证管理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条例。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财力和资源承载能力,结合调查摸底情况,研究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居住证制度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具体可操作的居住证申领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的具体政策待遇以及居住证持有人量化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等。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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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7

现在办理杭州居住证需要的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领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扩展资料: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证管理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条例。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财力和资源承载能力,结合调查摸底情况,研究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居住证制度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具体可操作的居住证申领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的具体政策待遇以及居住证持有人量化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等。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已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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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5

一、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3、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4、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自购房权证;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

2、提供申办材料。

3、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4、领证。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2、有效期: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3、费用: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扩展资料

办理《居住证》可享受的权益:

1、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2、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3、符合有关规定的流动人口随同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相关教育政策;

4、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并享受相关服务;

5、已经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在本市就业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金额(包括单位为其等额缴存部分)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6、符合特殊困难救助条件的,可以享受特殊困难救助;

7、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可以在市区惠民医院或者本市医院爱心门诊就诊,并按有关规定享有医疗费减免政策;

8、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

9、按规定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10、办理市区公园年票;

11、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12、按规定参加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13、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参考资料

居住证办理-浙江政府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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