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你知道多少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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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4

1、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答: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为:女职工分娩当月有正常参保缴费,且分娩前(含当月)有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保险,符合计生政策,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55号)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工资基数补缴的,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关于男职工报销生育险:

例:我和我老婆都是厦门同安人,我老婆只有交农保于2017年12月16日产子,我在工厂上班已经交了快8年的生育险,请问是否可以用我的生育险报一些我老婆产子产生的费用吗?

答: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待遇,按照厦门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申请条件:至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根据您的描述,你可享受生育待遇中的医疗费,具体为顺产2000元,剖腹产或多胞胎为3600元。温馨提示:生育险报销不可与新农合(城乡医疗保险)重复报销。

3、生育报销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具体包干标准为:顺产2000元,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3600元。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800元;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300元;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1500元。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其中,生育: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执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4、报销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答: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单位盖章)

2、报销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中国银行)(复印件要单位盖章)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单位盖章)

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两页,都要复印且单位盖章)(政策修改后无生育服务证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准生证明并加盖当地计生办公章)

5、疾病证明书(或诊断证明书)——提供原件并且医院盖章

6、住院收费发票(背面签名)——提供原件并且医院盖章

7、费用总清单——提供原件并且医院盖章

8、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提供原件并且医院盖章

11、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女方为失业的情况下),还应提供配偶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女方户口所在乡镇出具的失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女职工申报生育险的此项不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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