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既然会影响人的一辈子为什么不能对未成年人判刑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二、关于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适用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体确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应根据案件情况慎重考虑。
(一)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二)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成年人在年满14岁以前和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都实施了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实施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将年满14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前后都实施了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把年满16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三、关于对未成年罪犯刑罚的适用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
对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未成年罪犯,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以外,一般不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
对于未成年罪犯,不应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
(二)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
对未成年罪犯依法从轻处罚,应当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相对较短的刑期;依法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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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1
国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给犯了错误的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为未成年人一旦被关进监牢与那些罪犯朝夕相处情况只会更坏。而且一个未成年人被关进监狱,现在的社会发展速度那么快,即使出来也很难在适应这个社会,可能会埋下再度犯罪的伏笔。

不过现在社会的变化超出了当时的预期。青少年犯罪逐渐加剧,而且部分未成年人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犯罪更加肆无忌惮,这些都是国家当时没有想到的,现在已经有人大代表提出来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降低犯罪处罚年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30
中国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民不满18周岁触犯法律,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被判刑。
第3个回答  2019-05-30
因为涉及的是未成年人,所以不能判刑
第4个回答  2019-05-30
因为年纪小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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