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产保健误区有哪些?

如题所述

1.婚前检查不宜忽视婚前检查是青年人步入神圣婚姻殿堂的通行证,也是优生优育的第一关。人人都希望有个幸福的家,一个活泼健康的孩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青年男女对婚姻生活过于理想化,缺乏医学知识,不重视婚前检查;或者自认为身体没问题;或者有婚前性行为或受孕,怕别人知道,回避检查。这样,婚后一旦出现问题,会终身遗憾。

婚前检查能够咨询并检查男女双方有哪些情况不宜结婚,如近亲关系等;或暂时不宜结婚,如患严重传染病等;或能够结婚但不能生育,如一些遗传性疾病等。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北京市1985~1995年参加婚前检查的人当中,疾病查出率为11.5%,其中影响婚育的疾病占婚检人数的1.1%;广州1999年参加婚前检查的人当中疾病查出率为10.09%。有些病是能够通过治疗痊愈的,所以为了优生优育和日后的家庭幸福,青年男女不应害怕或回避婚前检查。

可是目前我国“婚前检查”的状况并不乐观。据《哈尔滨晚报》2004年3月31日报道,在短短的5个月时间里,黑龙江一家保健院的妇产科在进行孕检时接连检出了3个“梅毒胎”。这家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张艺工忧虑地告诉记者,她在以前进行产前检查时,从未遇到过“梅毒胎”,因为那时候《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必须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梅毒在婚检时就被查出,婚检部门会做出暂缓结婚的建议。

我国遗传学家刘权章忧心忡忡地说:“零婚检现象的发生,将使出生缺陷率上升80%。”近年来,出生缺陷已成为我国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从开始实施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平均婚检率为1%。“婚检是保证低缺陷率的第一道屏障。因为‘强制’变‘自愿’,这第一道屏障被‘拆除’了,因此出生缺陷率也将上升。”刘权章教授认为,在现有情况下,“产前诊断”是防止出生缺陷率上升的最后一道屏障了。

2.婚前不宜怀孕目前,未婚先孕的人数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严重危害青少年女性的身心健康。

有关研究资料表明,青少年孕妇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比成年妇女高得多。这些并发症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贫血、尿路感染、营养不良、胎位不正、滞产等。倘若结婚前怀了孕,对青少年女性的身心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以及工作、学习都极为不利,而且很容易造成心理障碍甚至会给今后家庭幸福带来阴影。未婚女青年怀孕后,为了不让人们知道或受到某些方面的压力,不愿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流产,而自己偷偷打胎,乱吃打胎药或到私人诊所堕胎等,往往导致严重感染,发生大出血甚至死亡。有些少女反复进行人工流产,还容易导致子宫内膜炎、附件炎,导致不孕症或者造成子宫穿孔。倘若发生宫外孕,造成大出血还要进行子宫全切或卵巢摘除手术,遗恨终身。

3.“新婚蜜月”不宜怀孕传统的思想认为“蜜月”受孕为喜上加喜。实际上这对优生优育极为不利。这是因为:

第一,因操办婚事,夫妻双方劳累之极,体力尚未恢复。

第二,为了应酬,饮酒吸烟较多。

第三,新婚夫妻性生活频繁,精子和卵子质量较低。

第四,新婚初期,夫妻双方需要一段时间互相适应,此时性生活尚欠协调。

第五,过早怀孕,会给夫妻双方带来心理压力。

因此,新婚蜜月不宜怀孕。

4.女性不宜过早生育通常说来,女性23~28岁是生育的最佳年龄。倘若过早地生育,对母婴的身心健康都不利。

据有关资料表明,18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受孕后,早期妊娠反应和中期心、肺、肝、肾脏的负荷明显加重。胎儿生长需要大量的营养物质,年轻女性的子宫和骨骼系统发育尚不充分,母体也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使胎儿生长迟缓,很容易导致胎儿死亡、畸形或瘦小。另一方面,过早地生育,孕育期间营养物质又要大量消耗,常导致宫缩无力、胎位不正、产中出血、剖宫产手术率增多等。此外,早育女性产后因身体虚弱,还会继发其他一些病症。

5.女性不宜过晚生育女性最佳生育年龄通常不宜超过30岁,最晚不超过35岁。年龄超过35岁的高龄孕妇的卵细胞减数分裂或受精卵早期有丝分裂时交叉频率降低,容易出现染色体不分离现象,卵子易发生畸变,胎儿先天性畸形或痴呆的发病率明显增加。此外,女性在35岁以后,骨盆和会阴的弹性都有所减弱,妊娠期并发症和难产率相应增高。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抓住生育的最佳时机,不要过晚生育。

6.第一胎不宜做人工流产有些女性结婚后,不留心避孕而怀孕,又因工作或学习需要,暂时不能生孩子,结果不得不第一胎就做人工流产。这样做是不妥当的。

因为夫妻血型不合(是指男方红细胞所含的血型抗原和妻子的不同)的女性怀孕后,若胎儿的红细胞血型抗原和父亲的血型相同,做人工流产时,子宫壁有损伤创面,胎儿红细胞会进入母体,结果母体发生抗丈夫血型的抗体。再次怀孕时,此抗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凝集和溶解胎儿的红细胞,使胎儿出现贫血、水肿甚至死亡。还可造成反复习惯性流产、早产。哪怕胎儿足月生下,也可能发生新儿生溶血症,发生严重黄疸。因此,第一胎不宜做人工流产。

7.人工流产不宜多次进行计划外怀孕后的人工流产通常是在怀孕3个月内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倘若手术措施得当,通常没有不良影响。但是倘若多次施行人工流产就会影响身体健康。

多次进行人工流产会打乱女性正常的激素生理功能,从而出现月经周期紊乱、经期延长、经量过多或闭经。另一方面,多次进行人流会将细菌带入盆腔,导致盆腔感染。多次人流还会使子宫内膜受损,遗留创伤面,易导致以后妊娠时发生胎盘粘连,造成难产或产后大出血。此外,多次人流还容易导致不孕症。

8.药物流产不宜反复进行很多女性错误地认为,药物流产就像正常月经来潮一样,不会伤害身体,不需要休息。实际上,药物流产与负压吸宫流产一样,都是人为干预妊娠的生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女性的健康。

首先,容易导致感染。女性服用抗孕药物(能够导致流产的药物)后,子宫腔内的胚囊组织可在当天排出,有时妊娠组织物排出不全,子宫内膜复旧欠佳,阴道出血时间较长,可持续2~3周,甚至1~2个月。长期慢性失血会导致贫血,使身体抵抗力下降。这时,细菌往往由阴道逆行,导致子宫内膜炎症。

其次,容易导致不完全流产。有的女性用药后因不完全流产,影响子宫收缩及子宫内膜创面的修复,使阴道流血量明显增多,超过平时月经量的2~3倍,严重者还可出现大出血、贫血、休克。

再次,影响以后的正常妊娠。未婚女性倘若反复妊娠、反复流产,会造成子宫内膜反复受损。因为子宫内膜受损伤,一旦她们需要正常妊娠,易发生前置胎盘而导致产前大出血,也有些女性因为多次人工流产而出现习惯性流产。

此外,会出现月经失调。抗孕药物能够抑制卵巢的功能,影响卵泡的生长发育甚至排卵。个别女性药物流产后,会发生月经失调,表现为月经周期缩短或延长,月经量增多。

因此,女性切不可忽视药物流产对身体的危害。9.患有“梅毒”的女性不宜怀孕梅毒对妊娠的影响很大,梅毒螺旋体能够经胎盘传给胎儿,引起宫内梅毒感染,发生流产、早产、死胎、畸形,或出生先天性梅毒儿,病死率及致残率都很高。典型的先天性梅毒儿会出现发育迟缓、皮肤干燥、易脱皮、有水泡、脂肪少、黏膜易发生溃疡。重者可有肝、脾肿大,在脐带血中可找到梅毒螺旋体。因此,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患梅毒的女性不宜怀孕。

在目前我国很多青年男女不愿接受“婚前检查”的情况下,进行“产前检查”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防止婴儿出生缺陷率上升的最后一道屏障。

10.吸毒女性不宜怀孕国内研究人员发现,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首先会对内分泌、生殖系统导致不可逆转的损害。女性吸毒会严重损害子宫、卵巢等生殖器官的功能,影响雌激素分泌和卵子质量。吸毒成瘾的孕妇,其血液中的毒品成分能够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少量毒品通过血液到达大脑,毒害胎儿大脑组织,对胎儿发生严重的不良影响,不利于优生优育。美国的研究者报道,兴奋型毒品常可导致卵巢或睾丸损伤,从而伤害后代,导致婴儿出生后缺陷增多。大麻中的化学物质对基因有影响,可造成孕妇免疫功能下降。

孕妇在妊娠早期吸毒,会导致早产、死产、低体重儿、畸形儿等。在妊娠后期吸毒的孕妇哪怕能顺利分娩,对婴儿的健康和智力也会发生严重影响,或者婴儿出生时就已染上毒瘾,一旦离开母体便会“毒瘾发作”,只有吸吮“有毒”的母乳后才能安静下来。

11.酒后不宜怀孕饮酒后不宜同房,更不宜受孕。因为饮酒后,酒精随血液流遍全身,经肝脏代谢,不仅加重肝脏的负担,而且残留在血管内的酒精浓度过高,对大脑、心脏都有危害。男女生殖细胞对酒精十分敏感。饮酒后生殖细胞质量下降,形成的胎儿往往发育不正常,导致生出发育迟缓和智力低下的孩子。有饮酒习惯的女性,应戒酒3个月才能怀孕。

12.停服避孕药后不宜急于怀孕服用避孕药的女性在打算生育时,停止服用避孕药后,不要急于受孕,最好在停药半年之后怀孕。

因为目前的口服避孕药均为激素类避孕药,含有雌激素和孕激素。这些人工合成激素的作用比自身发生的同类激素强得多,这些激素从人体排泄出去相当缓慢。服避孕药1个月,体内残留的激素需要6个月才能排泄完。尽管体内的药物浓度已不能发生避孕作用,但若在6个月以内受孕,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甚至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停服避孕药后不宜急于受孕。

13.接触有害毒物后不宜怀孕以下情况均为接触有害毒物:住宅或工作环境长期受到污染,呼吸异味毒气,听到嘈杂音;化学物质中毒,如苯、铅、砷中毒;长期大量服用睾丸素、雌激素、孕激素等药物。此外,患有射线病、慢性职业中毒或近期内曾有过急性中毒的女性等也不宜受孕。中国已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出台,如已婚待孕的女性禁止从事苯、铅、汞、镉、二硫化碳或放射线超过卫生防护量限值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Ⅲ、Ⅳ级)作业。从事这类工作的女性可在准备怀孕前6个月内申请调换工作,以免影响下一代的健康。

14.旅游期间不宜怀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行已成为一种时尚。而对于新婚夫妻来说,有必要提醒的是:旅行期间不宜怀孕。旅行期间身体疲惫,生活无规律,人多拥挤,加之对旅游区气候条件的不适应,容易发生一些传染性疾病。旅途中奔波劳累,难以保持阴部的卫生。此时受孕,容易受到感染,导致流产、胎儿畸形等病症。有关医学专家的调查资料表明:在200对旅游结婚时怀孕的新婚夫妇中,有20%的人发生先兆流产,有8%的人因此患有其他疾病。所以,旅途中应避免受孕。

15.“预产期”推算不宜忽视女性怀孕后,首先应该知道什么时间分娩,也就是要知道“预产期”。这对孕妇和婴儿都至关重要,切不可忽视。倘若孕妇不知道预产期,就难以在分娩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到分娩时会手忙脚乱。此外,不知道预产期,就不会知道早产或过期妊娠。早产或过期妊娠对孕妇和胎儿都是不利的。因此,孕妇应按照科学的推算方法推算出自己的预产期,以便有备无患。推算预产期应参照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按整个妊娠期280天计算。具体方法是:以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月数加9或减3得出月份,再在月经来潮的第1天的日期上加7得出日数。这样,所计算得出的时间就是预产期。例如:最后一次月经是在2月1日,则月份2+9=11,日期1+7=8,那么预产期就应该是11月8日。倘若末次月经是在4月以后,求月份则取减3的方法计算,如末次月经来潮是4月2日,就是4-3=次年1月,日期是2+7=9日,即次年1月9日为预产期。倘若用农历计算,月份计算相同,日期加7天改为加15天。

二是倘若月经不准,孕妇以往的月经期都是超过上次月经期,计算时要加平均超过的日数,如有时超过5天,有时超过4天,有时超过6天,就要在第一种算法算好的日数上加5天。

三是哺乳期中,月经未恢复即已怀孕,或记不清末次月经的日期时,则按下述方法计算:妊娠呕吐在妊娠后第4周左右开始,到12周(即妊娠3个月)时消失。推算时从呕吐开始时间往前推42天,作为末次月经的日期,然后再按通常方法推算。也可按胎动日期计算,通常孕妇感到胎儿肢体在宫内不规则活动,约在妊娠后的20周,计算时从胎动开始日期,往前推140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再按通常方法推算出预产期。

四是倘若(用农历计算)遇到闰年,其闰月又正在孕期之中,计算时月份减3就改为减4,或者在计算出的月份减1。

五是假如末次月经、妊娠呕吐和胎动开始日期都记不清,还可按子宫底的高度估计:妊娠4个月末,子宫底的高度在脐和耻骨联合之间;妊娠5个月末,子宫底在脐下二横指,在耻骨上10~17厘米;妊娠6个月末,宫底与脐平;妊娠7个月末,宫底在脐上二横指;妊娠8个月末,宫底在剑突与脐之间;妊娠9个月末,宫底降到剑突下二横指;妊娠10个月末,宫底高度与妊娠8个月时相同,宫底的高度在脐与剑突之间,但胸围比8个月时大,胎儿出生的部分已入骨盆。

当然,这些推算方法推算出来的预产期,并不绝对准确,因为月经不准,胎儿成熟时间有所不同,孕妇身体状况以及其他外界因素等,都会影响到孩子的出生日期,使之提前或推后,所谓预产期只是孩子出生的大概日期。孕妇知道了这个大概日期,就能够及时做好分娩的准备工作。

16.剖腹产不宜轻易使用有些人错误认为剖宫产出生的婴儿因为头部没有受到产道的挤压而比自然生产的婴儿聪明,因而有些孕妇在没有任何异常情况下,也选择剖宫产。实际上,此认识是很不科学的。

剖宫产虽然能使胎儿顺利出生,但孕妇难免有手术后不适,甚至有发生感染的可能。剖宫产对胎儿也不利`,增加了胎儿感染的可能,使胎儿不能获得母体的一种免疫球蛋白IgG。IgG是人体血清中主要的免疫球蛋白,占血清免疫球蛋白总量的75%以上。它是通过胎盘传授给新生儿的惟一抗体,是婴儿防御疾病的主要物质,半岁以内的婴儿不患麻疹、白喉等传染病,就在于从母体接受了球蛋白IgG。而剖宫发生下的新生儿体内缺乏球蛋白IgG,所以比自然分娩的婴儿更容易患传染病。因此,孕妇应尽量自然分娩。

有关专家研究还表明,孕妇从产道自然分娩的婴儿,比剖宫产的婴儿,“母子感情”更亲密。

只有在出现下列情况时才应实行剖宫产手术:一是产道异常。如骨盆发育不好,子宫肌肉发育差,子宫畸形等。二是胎儿过大或胎位异常,不能从阴道分娩。三是产妇出现异常而不允许正常自然分娩。如妊娠末期或临产期发生产前大出血,胎儿尚未娩出而胎盘与子宫已剥离,使胎儿在子宫内得不到来自母体的血、氧供应。四是胎儿情况不允许正常自然分娩。如临产胎儿胎心不正常等。为了抢救胎儿,应立即进行剖宫产。

17.孕妇不宜“养尊处优”

近年来,生活条件改善,生活水平提高,而孕妇的难产率却急剧增高。这是什么原因呢?这就很有必要了解难产的诱因和科学的预防措施。孕妇难产除可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亡、四肢伤残或大脑的挤压性损害而影响未来的智力外,倘若滞产时间过长,不及时剖宫将胎儿取出,还可导致产妇子宫破裂、大出血而殃及孕妇生命。

造成产妇难产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调查结果表明,孕妇养尊处优、活动过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诱因。据日本公共卫生学会报道,医学家对1000名产妇的母子居住情况、婴儿出生时的体重以及是否异常分娩等,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居住在高层住宅的产妇,剖宫产、引产等异常分娩的比例约19.5%,且住得楼层越高比例越大。医学家认为,随着住宅的高层化,孕妇上、下楼不便,外出活动的机会减少,运动量不足,造成出生婴儿体重增加或孕妇体力减弱,从而导致难产。

此外,长期以来,很多人存在这样一种糊涂观念,认为孕妇不能多活动,活动会导致流产、早产等。殊不知这样做,既不利于胎儿发育,又极易导致难产。因为活动过少会使肌肉组织得不到应有的锻炼,特别是腹肌和骨盆内肌肉因为活动过少,其弹性和收缩力减弱,在分娩过程中不能正常收缩,使胎儿不能顺利娩出。

18.孕妇不宜发怒孕妇的情绪对胎儿是有影响的。因此,孕妇应保持心情平静,不要随便发怒。

有关研究表明,人在发怒时血液中会出现一些有害物质。如孕妇发怒,有害物会通过胎盘进入羊水中,影响胎儿将来的心理发育。孕妇动怒时,全身器官处于应激状态,神经内分泌系统高度兴奋,血液中儿茶酚胺等化学物质迅速增加,毛细血管持续痉挛,子宫血流减少,导致胎盘缺血、缺氧,影响胎儿发育而致流产;妊娠早期发怒还会导致胎儿唇裂、腭裂及其他器官畸形;此外还会增加胎动次数。另一方面,发怒还会导致白细胞减少,降低免疫能力和抗病能力。

因此,女性在怀孕期间要调节情志,凡事放宽容些。另一方面,丈夫及其他家庭成员要对孕妇多一些体贴和关怀。

19.孕妇不宜化妆很多女性热衷于化妆、染发和烫发等。但是,有时候为美会付出健康的代价,不仅自己的健康受到影响,还会危及下一代。化妆品中的一些化学物质能够成为致敏原,导致化妆品皮炎。某些颜料含有铅、铬、钼、钴等重金属,长期使用后,这些物质经皮肤吸收,会在体内蓄积而发生慢性中毒。染发、烫发用的冷烫液中含有大量有害的化学物质,不仅会损伤发质,甚至能够通过头皮进入体内。如果孕妇使用这些化妆品,其中的重金属及化学物质有损胎儿健康,导致胎儿畸形和生长发育障碍。因此,孕妇不宜化浓妆、染发和烫发。

20.孕妇不宜穿化纤内衣有些孕妇穿上化纤内衣后,躯体直接与内衣接触的部位(如胸部、腋窝、后背、臀部、会阴等处)皮肤上会出现散在的小颗粒状丘疹,周围还有大小不等的片状红斑,并伴有瘙痒和不适的感觉。为控制瘙痒和防止抓破感染,医生常吩咐患者服一些镇静药物和脱敏、消炎药。孕妇服用这些药物,会影响胎儿的发育,甚至会造成胎儿畸形。此外,哺乳期女性也不宜穿化纤内衣,不然不仅会因服用上述药物影响乳汁质量,影响婴儿健康成长;而且还会使化学纤维堵塞乳腺管,导致乳汁分泌不足。因此,孕妇应穿宽大舒适的棉织品内衣,以免带来诸多不利。

21.孕妇不宜穿高跟鞋女性怀孕后在穿戴上要格外小心,尤其是中晚期,大腹便便,如果穿高跟鞋,身体的重心向前倾,容易压迫腹部,导致下腔静脉回心血量减少,影响胎儿血氧的供给,不利胎儿发育,还会加重下肢水肿;因为膨大的子宫下坠,膀胱受压,可导致尿频、下肢胀痛,甚至分娩后子宫脱垂;腹部受压,胃肠道蠕动减弱,发生便秘、嗳气、食欲减退等。此外,孕妇穿高跟鞋,身子向后仰,腰椎向前,胸椎向后,脊椎弯曲度增加,常出现腰酸背痛,走起路来很不平衡,容易跌跤,造成流产或早产。因此,孕期女性应穿平跟、舒适的鞋子。

22.孕妇不宜喝浓茶和咖啡茶和咖啡都是有益健康的饮料,但对孕妇和哺乳期母亲来说,却是有害的。

因为茶和咖啡中含有咖啡因。咖啡因是一种生物碱,进入人体后能刺激神经系统,使人感到兴奋、愉快。药理研究表明,咖啡因很容易被吸收,饮后30分钟血液中浓度出现峰值。有关研究资料发现,咖啡因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胎作用。咖啡因能够进入胚胎,造成胚胎代谢异常、基因突变或染色体畸变,甚至杀死正在增殖的胚胎细胞,造成胎儿畸形。此外,茶中含有大量的单宁酸,又称鞣酸,能和食物中的蛋白质结合变成难以溶解的单宁酸盐,而且可同食物中的其他成分凝集而沉淀,影响孕妇和胎儿对蛋白质、铁、维生素的吸收利用,进而发生营养不良。鞣酸还有收敛作用,易使孕妇发生便秘。因此,孕妇不宜饮浓茶和咖啡。除浓茶和咖啡外,不宜吃巧克力,饮用可乐以及含有咖啡因的饮料等。23.孕妇不宜喝酒近年来,有关研究表明怀孕期间饮酒能够导致胎儿酒精综合征,酒精通过谷氨酸受体和过度激活氨基丁酸受体两种机制影响大脑的发育。这两个过程可诱发大脑神经元的大范围变性、衰亡,减少大脑的总量。人类胚胎从第7个月开始到出生后的几年之内,是生长旺盛的时期,也是比较容易受到酒精侵害的时期。孕妇饮酒,会使胎儿受到酒精的侵害,造成大量的神经元死亡,从而导致胎儿脑实质减少而引发智力低下、发育迟缓及各种神经心理问题。

通常情况下,孕妇饮酒后1分钟,酒精即可进入胎儿血液循环,而且在胎儿血液中维持的时间远远超过在母体内的维持时间。酒精进入胎盘可影响脐带的发育和运动,胎儿可能因脐带异常而死亡。酒精还可影响胎儿与母体间的物质交换,如抑制胎盘多种激素的合成,从而导致胎儿蛋白质摄入与合成障碍,进而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妊娠第1~3周,酒精会破坏胎儿细胞,使染色体发生突变;在妊娠第4~10周,可使胎儿脑细胞变性、坏死;妊娠第8~10周,酒精会使胎儿细胞分化延缓,破坏细胞结构,导致神经系统发育障碍,进而导致胎儿畸形。

倘若孕妇每天饮酒200毫升,不仅使胎儿发育缓慢,而且可造成胎儿某些器官的畸形与缺陷,如小头、小眼、耳朵大、下巴短、脸扁平窄小、身子短,甚至发生心脏和四肢的畸形。有的胎儿出生后则表现为智力迟钝、愚顽、易生病等。哪怕是孕妇每天60毫升的少量饮酒,也会导致胎儿轻度畸形,或出生的婴儿瘦小,或婴儿发育迟缓。

24.孕妇不宜多吃酸味食物有些女性在怀孕后喜食酸味食物,主要是因为女性怀孕后,胎盘分泌出一种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的绒毛促性腺激素,导致胃酸分泌降低,胃内的活动性消化酶含量降低,影响消化系统正常工作的结果。

有些酸味食物对身体有危害,如人工腌制的酸白菜、酸萝卜等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很容易转化为致癌物质。这些食物不仅对孕妇有害,还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我国民间历来有用酸味食物缓解孕期呕吐的做法,甚至有些人还滥用酸味药物止呕,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

25.孕妇不宜吃过咸食物有些孕妇因为生理变化和妊娠反应,饮食喜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嗜好咸味或酸味食物。多食成味食物对身体有危害已成为共识。现代医学研究认为,食盐摄入越多,高血压的发病率也越高。怀孕女性身体各部分要供给胎儿营养,心脏负担加重,倘若吃盐过多,造成“水钠潴留”,从而导致心脏和肾脏负荷加重,出现心慌、气喘、尿少等症状。妊娠中晚期,因为子宫增大,压迫下腔静脉,使血液回流受阻,腿和脚浮肿。此时若不限制食盐的摄入量,就会使下肢肿胀加重,出现全身浮肿、头晕、血压升高、尿少、心慌气喘等症状,甚至导致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女性在孕期发生的一种特殊疾病,其主要症状为浮肿、高血压和蛋白尿,可伴有头痛、胸闷、晕眩等自觉症状),直接威胁母子安全。因此有专家建议:孕妇应少吃盐,每天控制在3~5克以内。

26.孕妇不宜高蛋白饮食蛋白质摄入不足,易使孕妇体力衰弱,胎儿生长缓慢,产后恢复慢,乳汁分泌稀少,故孕妇每天蛋白质的摄入量应达90~100克。但是,孕期过多摄取蛋白质,则可影响孕妇的食欲,增加胃肠的负担,并影响其他营养物质摄入,使饮食营养失去平衡。过多地摄入蛋白质,人体内可发生大量的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容易导致腹胀、食欲减退、头晕、疲倦等症状。同时,蛋白质摄入过量,还可造成血中的氮质增高以及胆固醇升高,加重肾脏的肾小球过滤的压力。蛋白质过多地积存于人体结缔组织内,可能导致结缔组织和器官的变性,导致癌症。

27.孕妇不宜高脂肪饮食女性吃高脂肪饮食,能够改变身体的内分泌环境,促使雌激素的生成和释放,并能延长雌激素对乳腺上皮的刺激,增加患乳腺癌的危险性。

孕妇因为肠道吸收脂肪的功能增强,血脂相应升高,体内脂肪的积贮也增多。但是,妊娠期能量消耗较多,使糖的贮备减少,这对分解脂肪不利,因而常因氧化不足发生酮体,使酮血症倾向增加,孕妇可出现尿中酮体、严重脱水、唇红、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

美国医学家研究表明,在孕期吃高脂肪膳食的女性,可增加其婴儿以后患生殖系统癌症的机会。医学专家指出,脂肪本身不会致癌,但长期多吃高脂肪食物,会使大肠内的胆酸和中性胆固醇浓度增加,这些物质的蓄积能诱发结肠癌。因此,孕妇不宜吃高脂肪饮食。

28.孕妇不宜高糖饮食高糖饮食是指红糖、白糖及含糖量高的西瓜、甘蔗等。食物中的糖类对人体健康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构成细胞质和细胞核的重要成分,也是构成软骨、骨骼等其他组织的成分。孕妇适当摄取糖类食物,有助于母体健康与胎儿的正常发育。上述食品不是不能吃,而是不宜吃得过多,不宜超出身体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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