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钢结构材料的损耗率,目前各省的建筑定额一般均为6%,而以前的定额则有8%的,同时还另外加规定余量。全统安装定额则视钢结构构件的不同损耗有所差别。虽说目前一般企业钢构制作的损耗率均控制在4%左右,但定额所规定的6%应是综合考虑的系数,比方说钢板长度6m而实际下料5.5m,从道理上讲余下的0.5米可以挪作他用,但有时因板厚等因素的制约,可能要等下几批次生产时才使用的上,而这个等待的过程对余料来讲就是一个资金占用,因此必需考虑其占用的费用,以及在加工场所空间的占用、工人搬运该材料的无效劳动等,由于这种占用其价格难以确定,因而只能统筹在损耗率中消化。这也就是定额消耗系数略大于实际消耗的原因。

现在来说,没有统一的钢结构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金属结构工程量可以代表钢结构工程结算规则,但是其中也有不合理成分.并且还有很多在实际中存在的钢结构项目没有包括进去.所以在计算时尽量要使我们计算的工程量接近实际情况,而又要简化计算方法,不要把很简单的东西变成很烦琐的东西来算!
我建议初次学造价的人,多算点,算详细点.以后熟练了,就只要算关键的构件,其余的附加构件可以估算!
这个现在还没有固定的计算模式,要靠自己去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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