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等形式,招请具有法定条件和具有承建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的一种方式。招标公告可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也可以适用于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而是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进行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资格预审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资格预审,经过资格预审后,只向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无论是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还是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都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