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

交房子时候没有收燃气初装费,现在想开通去那开通,会收多少钱

不用交,燃气初装费2000年底取消收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各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

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

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下列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收入: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与计划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与计划(物价)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 -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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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8

到2000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

1999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在批复地方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已明确规定到2000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除统一公布取消的及限期取消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地也要进行逐项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年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修改〈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决定,废止《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扩展资料: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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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10

到燃气公司营业服务网点办理,不会收钱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

扩展资料

燃气“初装费”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各地市政府倡导与企业、用户共同出资建设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凡使用城市管道燃气的单位和用户均需缴纳“初装费”,以缓解燃气管网建设的资金压力。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燃气企业的改制,燃气“初装费”收取的方式和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


就目前来讲,“初装费”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按一定比例交纳的市政配气管网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费用,类似机场建设费,只要在燃气公司开户,就需要交纳这部分费用,但目前多数大城市都已取消。


另一部分是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即为用户接通燃气所需的材料、人工、服务等相关费用,有“工程费”“安装费”“报装费”“接驳费”等叫法。据记者了解,除北京、广东等地外,全国大多数地方均在收取该部分费用。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且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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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16

不用交。到2000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

1999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在批复地方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已明确规定到2000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除统一公布取消的及限期取消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地也要进行逐项清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取消、保留、合并、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备案。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价格部门要随即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财政部门要及时收缴已发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扩展资料:

天然气作为一种优质、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在助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同时,也为我国城镇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城镇燃气事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数据显示,我国城镇燃气管网总长度由“十五”期末的17.7万公里提高至“十一五”期末的35.5万公里,截至“十二五”期末,我国城镇燃气管道总长度已超60万公里。

快速铺设、延伸的城镇燃气管网背后,是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投入。可以说,在我国城燃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管网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时,若没有来自每家每户燃气“ 初装费”的支撑,城燃管网不可能迅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应充分肯定其在我国城燃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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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4-20
到小区或者社区煤气公司收费营业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缴纳费用开通,一般这类开户费用会在2500左右,如果是当地居民有补贴的价格会低一些,非本地户口开通的价格会贵一些追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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