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女儿家住了十五年,儿子不管。去世后殡葬费有他的一份吗?

老人住女儿家十五年,儿子不管,老人去世后,来分殡葬费,可以吗?

老人在女儿家去世,儿子只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人去世后要是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遗产儿子和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殡葬费),女儿要是觉得不公平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调节,或者去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情况对遗嘱进行从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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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1
这个看怎么说了按道理他什么都没有,但现实生活中就不是这样的,如果你们之前在善养老人方面有什么协议的话,哪就什么都不给他,但如果没有就不好说了,因为人要不要脸,鬼都害怕,,,
第2个回答  2020-01-01
那得看老人有遗书没有,如果没遗书当然人家要分。
第3个回答  2020-01-01
 第一、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其效力最高,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

  第二、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其效力次之,按遗嘱进行继承。

  第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4个回答  2020-01-01
那是必须有的,赡养老人和养老送终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必须执行法律此项规定,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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