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房租费不给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租客欠房租费不给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出租人首先可以对承租人进行催告;
2、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调解;
3、以上方式均无果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租赁房屋应该依照相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并对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进行明确,当一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时,另一方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如果该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等均属于违规房,应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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