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照所需的行驶方向进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时,靠路口中心点左转。转弯时打开转向灯,夜间行驶时打开近光灯;(4)发布信号时,依次通过;遇到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转弯时,同车道前的车在等待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待;(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右转弯机动车相对方向行驶,使左转弯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