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儿童意外死亡其家人要坐牢吗

我国对儿童意外死亡其家人要坐牢吗

我国对儿童意外死亡其家人要坐牢。
有些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往往会采用一些极端的做法,对孩子进行肢体上的殴打,然而一个和谐的家庭很重要,父母应当尊重孩子,否则孩子在将来容易走极端,所以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应当适当禁止父母对小孩使用暴力。
当家庭暴力到了非常恶劣的程度,就已经是犯罪行为了,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向行为人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侦查如果情况属实,行为人最多会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刑罚。但这种情况,必须要受害人自己主动来提起诉讼,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进行惩罚。当家庭暴力严重到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程度,不需要任何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会主动进行侦查,进而通过司法机关制裁行为人。这种情况下,刑罚也会严厉的多,最多会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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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父母因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民事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都是家长自己,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考虑到这种情况的特殊性,实际上真正被追责的情况极少。
法律分析
父母因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民事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都是家长自己,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考虑到这种情况的特殊性,实际上真正被追责的情况极少。
作为家长,要受到怎样的处罚虽然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心理上的痛苦是他们无论如何都逃脱不掉的,所以照看好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全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职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人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2个回答  2019-05-08
一般来说要看案件的人的主观意愿,他是不是故意的,从你上面说的,它是一个儿童意外死亡事件,既然是意外的事件,也就排除了主观的动机,他不是有意的,从这个来讲他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如果是因为虐待儿童致死,那么他的行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他虽然是不是故意的,但他是过失杀人,所以呢要承担这样的法律的责任。
最后,有一些事情它是需要人去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但是对于孩子的直系亲人,过失致儿童死亡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9-05-08
如果孩子死亡确实是因为父母重大疏忽或重大监护不力所导致,从构成要件上看,父母可能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类似事件在香港、台湾地区都有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但内地类似事件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较为少见,公安部门可能主要是基于死者与行为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传统伦理道德角度考虑,追责手段相对宽容。但父母确实有必要敲响警钟,作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儿的监护人,监护职责重大,不容忽视。
第4个回答  2019-05-08
不需要坐牢,因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另外孩子出事也是他前自己出的事,所以家长不用坐牢,只是没有尽到监护好自己孩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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