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父母因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民事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都是家长自己,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考虑到这种情况的特殊性,实际上真正被追责的情况极少。
法律分析
父母因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民事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都是家长自己,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考虑到这种情况的特殊性,实际上真正被追责的情况极少。
作为家长,要受到怎样的处罚虽然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心理上的痛苦是他们无论如何都逃脱不掉的,所以照看好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全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职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人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2个回答 2019-05-08
一般来说要看案件的人的主观意愿,他是不是故意的,从你上面说的,它是一个儿童意外死亡事件,既然是意外的事件,也就排除了主观的动机,他不是有意的,从这个来讲他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如果是因为虐待儿童致死,那么他的行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他虽然是不是故意的,但他是过失杀人,所以呢要承担这样的法律的责任。
最后,有一些事情它是需要人去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但是对于孩子的直系亲人,过失致儿童死亡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9-05-08
如果孩子死亡确实是因为父母重大疏忽或重大监护不力所导致,从构成要件上看,父母可能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类似事件在香港、台湾地区都有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但内地类似事件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较为少见,公安部门可能主要是基于死者与行为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传统伦理道德角度考虑,追责手段相对宽容。但父母确实有必要敲响警钟,作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儿的监护人,监护职责重大,不容忽视。
第4个回答 2019-05-08
不需要坐牢,因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另外孩子出事也是他前自己出的事,所以家长不用坐牢,只是没有尽到监护好自己孩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