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程序有哪些

如题所述

1、支部党员大会前的工作:

(1)调查核实,形成写实性综合材料

(2)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支委会与上级党委沟通,取得一致意见

(4)支部书记与党委主要领导分别找当事人谈话。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1)学习有关规定

(2)介绍情况

(3)当事人说明申辩

(4)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开展讨论

(6)举手表决

(7)形成处理决定

(8)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上级党委讨论审批或备案

(2)党支部找当事人谈话,转告上级审批结果,做好思想工作

(3)组织处理材料单独立卷归档。

扩展资料

处置不合格党员:对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的组织处置。这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必要措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执行程序,注意把握政策界限,确保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参考资料: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程序有哪些?——共产党网

  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方式有哪些?——共产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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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6

1、支部党员大会前的工作:(1)调查核实,形成写实性综合材料(2)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支委会与上级党委沟通,取得一致意见(4)支部书记与党委主要领导分别找当事人谈话。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学习有关规定(2)介绍情况(3)当事人说明申辩(4)提出初步处理意见(5)开展讨论(6)举手表决(7)形成处理决定(8)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1)上级党委讨论审批或备案(2)党支部找当事人谈话,转告上级审批结果,做好思想工作(3)组织处理材料单独立卷归档。

拓展资料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 共产党员网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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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7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有: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不合格党员,就是不符合《党章》第二条规定的对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不能体现和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中,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百度百科 处置不合格党员


资料拓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手册》内容简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百度百科 中国共产党党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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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3-06-17
1.召开党组织会议: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首先需要召开党组织会议,由有权处理的党组织主持,审议该党员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并根据情况决定进行何种组织处理。2.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经过党组织会议的审议后,应当根据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处理的形式和内容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批评教育、教育转化、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撤销党籍等。3.告知不合格党员:对于被组织处理的党员,应当及时告知其所作出的组织处理决定和理由,并进行相关教育。同时,还应当告知党员可以提出党的组织处理复议申请,以保障其合法权益。4.落实组织处理措施:党组织作出的组织处理决定必须得到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负责地按照规定落实组织处理措施,确保组织处理措施能够达到预期效果。5.监督执行情况:对于被组织处理的党员,党的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查找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组织处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4个回答  2017-02-17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部委员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4、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 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1、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
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界限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基层党委审查后,报县级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党员出国(境)定居,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摘自《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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