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得过肺结核,办理保险时没没有填在病情告知中。在入院治疗时告诉医生了,现在被拒保。

今年年初时候办理了平安的保险,并且办了住院的附加险。在填保险单时病史一栏填写的是无。
今年6月得了颈部淋巴结核,需入院治疗。大夫问诊时询问是否有过往病史时想起10岁时(20年前)好像得过一次肺结核,就问大夫这两者是否有影响,他说没有太大关系,但是也写到档案里了,我也没太注意。
住院一月后出院,去办理赔付。递交材料一周后被电话告知此次“拒保”。并给出2种解决方案:一是退保;二是免除结核类疾病的保险内容。
请问此种情况应如何解决?

重点是:肺结核病是20年前得的,而且那时候才不到10岁,而且那时候的病例也都没有(医院都没了);这次得的病是颈部淋巴结核,不是肺结核。

第1个回答  2010-09-08
颈部淋巴结核和肺结核都是结核病,是一样的。

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理赔,你以前有结核病史,却没有告诉保险公司,在他们看来,这属于骗保。如果你当时不让大夫给你记在档案里,就不会这么麻烦了。但是这些内容外行人一般很难去逐一研究并且很容易疏漏一些细节,入保容易,理赔难啊!入保的时候你是爷爷,理赔时他们是爷爷。现在你都出院很长时间了,不可能再去改档案了,要么从保险公司找熟人,要么认栽,打官司一般不好赢。

PS:改动病历是违法的,属于造假,但是你医院有熟人的话,说不定这点小地方,还能改一下 切记,不要出去乱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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