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时候办理了平安的保险,并且办了住院的附加险。在填保险单时病史一栏填写的是无。
今年6月得了颈部淋巴结核,需入院治疗。大夫问诊时询问是否有过往病史时想起10岁时(20年前)好像得过一次肺结核,就问大夫这两者是否有影响,他说没有太大关系,但是也写到档案里了,我也没太注意。
住院一月后出院,去办理赔付。递交材料一周后被电话告知此次“拒保”。并给出2种解决方案:一是退保;二是免除结核类疾病的保险内容。
请问此种情况应如何解决?
重点是:肺结核病是20年前得的,而且那时候才不到10岁,而且那时候的病例也都没有(医院都没了);这次得的病是颈部淋巴结核,不是肺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