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照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在最长学习时限内修满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分,并达到其他毕业条件,即可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本科生在最长学习时限内不能修满规定的学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学分是学生学习内容和难易程度的度量。原则上每门课程理论教学满16学时,同时辅以不低于16学时的课外学习内容,核计1学分。实验(实践)课满32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与训练、毕业论文(设计)、专业(教育)实习等集中性实践环节1周计0.5-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记学分一览表》记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