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08
作为公务服务的提供者,公职人员相比普通民众要承担更多的义务,也符合现代公权伦理。但是,将禁酒令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牵涉到的公职人员权利保障和义务界限问题,值得探讨。
无论从法律还是情理上来说,“八小时之外严禁喝酒”都说不过去。说到底,饮酒本身只是生活的一种自然形式,这种行为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只是当把这种行为放到日常行政的公共领域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公款吃喝腐败、影响效率等才是禁酒令应禁的对象。
而“八小时之外”,当公职人员恢复了自然人的身份,暂时切断了与公共领域的联系,饮酒所带来的对公共领域的负面影响也失去了土壤。公职人员也不是机器,作为一种生活乐趣,让公职人员在私人领域拥有饮酒自由,实在不必视同洪水猛兽。
分清公职人员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界限,不仅是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也是对政令尊严的维护。对于一项政令而言,发布施行只是第一步,只有贯彻执行下去,才是真正获得了生命。具体到庆城这条“最严禁酒令”,在八小时之外,当地又该如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是否能承担得起为此而付出的行政成本,这些显然都应在考量范围之内。
从实践来看,即便工作时间禁止饮酒早已成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一些公职人员通过种种方式变通继续“过酒瘾”的案例并不少见,各级监管部门为此也付出了不小的监管成本。
如果“最严禁酒令”只是写在纸上,并无任何配套监督措施,这对于当地行政法规的权威性也是一种消解,好事没办好,反而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
除痼疾固然需要用良药、猛药,但是,剂量也需掌握好。如庆城县这般,要求工作日“八小时之外”禁止饮酒的情况,有失严苛。政令施行,自古讲求宽严相济,让禁酒令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又不滥用,就需要把握好度。
第2个回答 2020-10-08
公务员相比普通民众要承担更多的义务,也符合现代公权伦理。但是,将禁酒令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牵涉到的公职人员权利保障和义务界限问题,值得探讨。
无论从法律还是情理上来说,“八小时之外严禁喝酒”都说不过去。说到底,饮酒本身只是生活的一种自然形式,这种行为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只是当把这种行为放到日常行政的公共领域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公款吃喝腐败、影响效率等才是禁酒令应禁的对象。
而“八小时之外”,当公职人员恢复了自然人的身份,暂时切断了与公共领域的联系,饮酒所带来的对公共领域的负面影响也失去了土壤。公职人员也不是机器,作为一种生活乐趣,让公职人员在私人领域拥有饮酒自由,实在不必视同洪水猛兽。
第3个回答 2020-10-08
这个应该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可以根据各地方的不同,结合实际,按文件执行
第4个回答 2020-10-08
没有,地方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