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限制高消费令中有关子女就读的高消费私立学校将怎样具体认定?

如题所述

不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消费学校,正确的说法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高收费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下同)”的标准暂定为当年学费收费标准超过上一年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各市县(区)教育局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所在辖区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名单。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将该名单告知相关高收费民办学校和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学校名单及学校标识码报送省教育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子女
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审核

各市县(区)教育局应通知本辖区高收费民办学校,要求学校对新生家长征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高收费民办学校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告知不接收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入学。每学期接收新生入学材料后,应当严格审核新生家长信息,并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new_index.html),查询新生家长失信情况。凡是经查询发现家长被纳入失信名单库的,学校应当不予接收其子女入学,并将有关信息填写入《____学年度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情况核查表》,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市县(区)教育局(同时报送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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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0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那么个人觉得这种情况是很难来,有一个法律的鉴定的啊,那么个人觉得这种可能不属于高消费啊,可能不属于高消费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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