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湖北瑞骥法律服务中心的传票是真实存在的吗?

如题所述

如果收到法律服务中心送的,不是真实的,法院传票由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律师事务所可以向债务人发送督促履行义务的律师函。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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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6
首先这这家公司就是个普通民营公司,连续半年都是在国家企业经营异常经营名录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所以他家公司第一没有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许可(不可以受理案子和开具律师函)也不可以受理金融服务相关的信息服务。所以就是个骗子催收公司,他们再催收你,你反而可以告他们,违法经营!
第2个回答  2020-10-10
从法律上来说,除了法院依法可以送达传票,其他个人、单位没有这样的权力。
第3个回答  2020-10-21
这么巧,我今天也收到了,今天上午打电话说5点之前没有全额还款就要起诉我。我问律师朋友,说那就是吓唬我的
第4个回答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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