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标准

如题所述

深圳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这四类进行分类。

其中,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和年花年桔等;厨余垃圾指家庭、个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汤渣、骨头、废弃食物以及厨房下脚料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其他垃圾指除以上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比如纸尿裤、尘土、烟头、一次性快餐盒、破损花盆及碗碟、墙纸等。

扩展资料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

10月17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办法》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制定《办法》正是从建立激励机制出发,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住宅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进而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确保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办法》紧扣垃圾分类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结合深圳实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生活垃圾分四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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